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英讯英语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的批复
穗教函〔2023〕23号
广州英讯英语培训中心:
你中心《终止办学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中心自即日起终止办学,请你中心妥善处理好终止办学后的相关遗留工作。
你中心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将中心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我局,并依法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审计处,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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