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广州市中小学优秀创客教育空间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7-11 14:26:50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广东省中小学优秀创客教育空间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2023年广州市中小学优秀创客教育空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批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优秀创客教育空间,引领我市中小学创客教育空间建设,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案例,推进中小学创客实践活动开展,促进教学改革和创客教育发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三、参评对象

  中小学正在使用的创客教育空间。

  四、评选标准

  本次活动将从保障机制、空间环境、基础设施、特色应用、活动开展等方面(见附件1)对创客教育空间进行综合评价。

  五、申报材料

  (一)优秀创客教育空间(见附件2),介绍基本情况。

  (二)优秀创客教育空间案例介绍(见附件3),介绍建设情况、空间环境、应用情况、案例成果和保障机制等。

  (三)介绍视频,视频大小2G以内,时长10分钟以内;具有解说和字幕,视频画面比例16:9,应不低于1920*1080分辨率,MP4格式,视频编码为AVC(H.264),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

  (四)佐证材料,按照评价指标可提供佐证材料,500M以内。

  六、实施步骤

  (一)学校自主申报

  各学校选择主题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区属学校按照本区要求,将材料提交至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以U盘形式报送至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市属各学校可推荐1间优秀创客教育空间,材料直接报送至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二)区内组织遴选

  各区认真总结本区中小学创客教育空间建设成效,择优推荐2间优秀创客教育空间参加市级评选,报送优秀创客教育空间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三)开展市级评选

  根据评价指标,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一批优秀创客教育空间,并按程序进行名单公示和公布。同时,将择优推荐部分创客教育空间参与广东省优秀创客教育空间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要充分认识评选优秀创客教育空间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优秀创客教育空间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区要加大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活动的知晓面和影响力,广泛发动学校申报优秀创客教育空间。

  (三)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区和局属学校于7月12日(星期三)18时前将活动联络表(见附件5)发送至政务邮箱:geiec_zbjsb@gz.gov.cn,并于8月1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优秀创客教育空间评价指标

  2.优秀创客教育空间申报表

  3.优秀创客教育空间建设应用案例模板

  4.优秀创客教育空间推荐汇总表

  5.活动联络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伍菲,联系电话:817398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f099737160f7101f5f22d1b2df17a133.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