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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创客教育研讨交流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8-21 09:59:53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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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征集2023年创客教育案例及学生作品暨组织大湾区(南沙)创客教育研讨交流活动的通知》和相关活动实施计划安排,定于2023年8月20日组织创客教育研讨交流及研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三)协办单位:香港资讯科技联会、香港科技教育学会、澳门科技教育协会、澳门科技创新教育学会、穗港澳STEM教育联盟、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二、时间

  2023年8月20日(星期日)8:30-17:00。

  三、地点

  (一)研讨交流展示活动:中铁隧道局集团科技大厦2楼。

  (二)研学活动:广汽科技馆、科大讯飞华南人工智能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

  四、参加人员

  根据活动组织实施有关实际情况,拟参加现场交流展示及研讨活动的项目为:

  (一)粤港澳大湾区(南沙)教师创客教育案例项目60项(见附件1)。

  (二)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学生创客作品一等奖项目59项(见附件2)。

  五、内容安排

  领导致辞、专家讲座、师生交流分享、作品展示及高新企业研学活动五方面内容(详见附件3)。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交流合作的高度,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为参与活动任务的学校及师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二)做好现场准备。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入围参加南沙现场实物参展,请参展项目组将实物带至南沙现场供交流展示。请南沙区教育局加强对承办单位指导,做好交流研讨各项现场准备。

  (三)落实项目代表。由于场地规模限制,参与南沙现场交流展示活动的各项目组限派1位代表参加,请各项目组协商推选确定1名代表,并于8月18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南沙交流展示活动回执》(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qiugj@gz.gov.cn。

  活动详情咨询:廖老师,电话:13922332865。

  附件:

       1.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南沙)教师创客教育案例现场交流项目

  2.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学生创客作品一等奖现场交流项目名单

  3.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南沙)创客教育研讨交流活动日程安排

  4.参加南沙交流展示活动回执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

  (联系人:邱国俊、陈宇灵,联系电话:020-220837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市教育局,香港、澳门各有关中小学校。

  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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