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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编制2020年市教育局智慧教育专项经费任务书的通知(免予公开转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2024-01-03 17:44:01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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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教育局部门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穗财教〔2019〕267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对区教育转移支付预算明细的通知》(附件1),2020年市教育局智慧教育专项经费已下达各区(详见附件2),为加强财政经费使用效益,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能力,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学校

  按照2020年度市教育局智慧教育专项经费明细表(附件2),各类学校补助标准如下:

  (一)对2019年获批立项的26所区属“省信息化中心学校”补助49万元/所;

  (二)对2019年“暂缓通过”中期检查,后复评通过的区属市智慧校园(广东实验中学越秀学校、广州市从化区棋杆中学)补助19.5万元/所;

  (三)对14所区属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支撑校以下简称“示范区支撑校(不含黄埔、南沙),按100万元/校进行奖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中小学智慧教育财政奖励补助经费和相关财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使用经费,确保财政经费使用效益。

  二、补助原则

  (一)市财政承担。市财政对省信息化中心学校市智慧校园实验校,按49万元/所进行奖补,同属省信息化中心学校和市智慧校园实验校的不重复奖补。

  (二)市、区财政分担。示范区支撑校建设经费400万/校,市先期投入100/校,区后期保障300/校开展支撑工程建设。市财政对区属支撑校补助经费部分直接转移支付到区。如支撑校后续获评为省信息化中心学校、市智慧校园,亦不再另行奖补(49万元/校)。黄埔、南沙区每区各2所支撑校所需费用,由区财政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保障经费,确保支撑工程稳步推进。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获奖补的示范区支撑校、省信息化中心学校、市智慧校园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七大工程,选取建设重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建设计划和预期成果,并填写任务书(见附件3)。请各区教育局汇总各类学校预期成果和预算项目(见附件4)于6月12日前加盖公章,连同本区获奖补学校任务书书面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leify@gz.gov.cn。

  四、绩效考核要求

  请各校对照任务书开展建设,严格按照《广州市中小学智慧教育财政奖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财政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依法依规使用经费。各区教育局要做好经费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我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和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绩效不合格的区,将限制后续信息化经费奖补申报。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对区教育转移支付预算明细的通知(删减版)

  2.2020年度市教育局智慧教育专项经费明细表

  3.广州市教育局智慧教育专项经费项目任务书

  4.2020年广州市智慧教育专项经费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雷凤宇,联系电话:22083640)

  抄送:各支撑机构。

  下载:相关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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