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筹设广州市南粤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批复
穗教函〔2024〕11号
广州南粤科教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送来《广州市民办学校筹设申请表》及有关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意见如下:
同意你司筹设广州市南粤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筹设期不超过三年。筹设期间,请你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收学生,并规范和加强对筹设学校的安全管理。学校符合设立条件后,按程序申请正式设立。
此复。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6日
(联系人:政策法规与审计处,联系电话:2208366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从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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