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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广州市第二批学校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4-08 09:47:00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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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有关精神,为打造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名师队伍,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形成广州特色家庭教育工作模式,市教育局将启动广州市第二批学校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师德高尚,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家庭教育理念,在中小学德育与家庭教育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2.热爱家庭教育事业,熟练掌握家庭教育工作理念与方法;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效整合家庭教育资源开展项目建设。

  3.已婚且育有孩子。有育儿经验,育儿理念科学,育儿水平和家庭教育素养较高,能够与孩子共同成长。

  4.有家长培训经验和较强的家庭教育专业知识。

  5.具有较强的实践与科研能力。近五年内开展班主任工作研究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主持并完成区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五);获得区级教学成果奖1项(主持)或市级教学成果奖1项;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研究文章2篇(第一作者),或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

  6.在职在岗的中小学(中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校(园)领导、德育(或负责德育工作、家庭教育工作)主任或副主任、所在区家庭教育专职教研员(或分管家庭教育的德育专干)、年级长、一线在岗班主任。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校(园)领导不超过48周岁(截至2024年12月31日)。

  8.已担任省、市中小学各类工作室主持人,且未完成周期培养任务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不得重复申报。

  9.以下人员本人自愿申报且无违法违纪、师德失范行为的,可优先评定:获得市德育创新成果一等奖(主持)、省市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综合一等奖、区级以上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市骨干(优秀)班主任、省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优秀成员和特别优秀的学员、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的等。

  二、申报数量

  各区教育局可分别推荐4人,注意区分不同学段。局属学校可分别推荐1人参加选拔工作。

  三、申报程序

  1.材料审核。送审材料包括:《广州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反映申报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主要工作业绩材料、推荐参评公示件(区教育局或局属学校的公示原件)及公示结果说明、承诺书(附件2)、《广州市学校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统计表》(附件3)等纸质版,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版(邮件名称:XXX教育局(局属学校)申报主持人有关材料)打包(每个人申报资料大小不超过100M)发至邮箱:jtjy@gz.gov.cn

  2.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自我陈述与面试答辩。定于5月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刘心愿(22083756)、市教研院孔祥明(13538810567)。

  附件:

  1.广州市学校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2.广州市学校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统计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研院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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