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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在穗高校与普通高中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6-19 22:49:15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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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本科高校,各区教育局,省市属普通高中:

  为建立高等院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协同育人平台,发挥高等院校资源优势和引领作用,贯通人才培养通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有机衔接,我局决定启动高校与高中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拓宽学生学习空间,有针对性地提升学生科学、人文、艺术素养,探索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模式。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常态化地为高中学生提前参与大学的通识课程学习和基础性科研工作提供条件。拓展学生视野,加深高中学生对高等教育的了解,促进高校与高中人才贯通培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与实施主体

  在穗高校牵头与高中联合申报、协同推进。

  三、项目内容与经费额度

  (一)项目类别与实施要求

  1.协同育人项目:探索建立高校与高中贯通的人才培养机制

  (1)重点项目: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30万元/项)

  高校指导高中开展科学教育。高校派出相关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常态化派出专家学者到高中开展学科前沿知识讲授和科研方法指导。到高中担任科学副校长;从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场室建设等方面指导中学创建科技高中。

  高中生到高校开展学习和研究活动。探索高中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衔接机制,开设创新人才培育班,探索开设先修课程。高校与高中协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双导师制,支持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基础性工作,培养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爱好,培育具有创新潜力的高中生。

  (2)一般项目:提升高中生人文、科学、艺术素养(15万元/项)

  开放共享科普资源。高校组织具备科普功能的院系面向高中,有序开放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等科普场地或者设施,为学校科学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

  高校与高中联合办营。利用寒暑假,与高中联合举办科学教育专题活动和科学训练营,开展前沿科技领域科普活动和跨学科科学教育,科普报告、学术讲座,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激发科学兴趣和探究精神。

  2.专业指导项目:对育人项目进行全程专业指导(15万元/项,共立项1项)

  建设全市在穗高校与高中协同育人专业指导与服务保障机制,跟踪已立项协同育人项目开展高校与高中协同育人的进展、经验与做法,定期组织协同育人单位研讨交流,对协同育人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二)项目周期与经费安排

  项目实施周期2年;项目经费分2年下达至项目牵头高校。资助经费额度最终以年度财政批复为准。

  四、推进方式

  (一)协同育人项目

  1.申报阶段。申请高校应与前期有合作基础的高中共同研制工作方案,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署名申报。

  2.评审阶段。委托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申请高校与合作高中应联合参与评审答辩。

  3.实施阶段。牵头高校、高中均应指定项目负责部门和负责人,统筹学校(学院)师资队伍、图书馆、实验实训平台等设施,根据签订的合作协议,协同推进项目实施。

  4.验收阶段。高校与高中共同总结项目实施成效与经验、教训,共同参与验收评审。

  (二)专业指导项目

  承接高校需安排专业团队(派出1-2名稳定的工作人员),根据各协同育人项目立项任务书,对高校和高中进行常态化专业指导和跟踪保障。调研全国高校开展协同育人的政策、经验和做法,对照我市实施情况,每年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并结合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提出我市高校与高中人才贯通培养的工作建议。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与限额

  协同育人项目由在穗高校与高中(高中数量不限)联合申报,每个高校牵头申报项目限2个。

  专业指导项目由在穗高校独立申报,限1个。

  (二)申报时限

  申请项目的高校和高中,请于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合作协议(PDF版)发送至高等教育处工作邮箱:gdjyc@gz.gov.cn,另附申报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区属学校需由区教育局出具明确推荐意见。

  附件:

       1.在穗高校与普通高中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

  2.在穗高校与普通高中协同育人专业指导项目申报书

  3.在穗高校与普通高中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4.在穗高校与普通高中协同育人专业指导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胡洋,联系方式:2208370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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