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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广州市第二批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入室学员和网络学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22 11:34:1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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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广州市第二批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对象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二批中小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名单的通知》,我市建立了31个广州市第二批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依据《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现就遴选广州市第二批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入室学员和网络学员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遴选成员、学员的条件

  1.入室学员: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师德高尚,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家庭教育工作理念。能够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承担工作室的相应职责和任务,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老师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参与过区级以上课题(排名前三)或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获得区级以上与家庭教育工作相关的奖项或表彰,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由区级及以上家庭教育工作优秀专兼职教研员(专干)、学校行政、教师,工作室优秀入室学员或网络学员,优秀学生家长(每个工作室不超过2名)组成。工作室入室学员须已婚,有良好的育儿经验。

  (3)每期入室学员原则上不超过20人,主持人所在学校不得超过2人(3个校区及以上的学校不得超过3人,1人兼任主持人助理),其他入室学员必须从外校遴选(每校不超过1人)。

  (4)入室学员经申请由主持人自主双向选择,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三年内不能退出。

  2.工作室网络学员。每期一般不超过40人(主持人所在学校不超过6人),网络学员中心任务是学习,同时协助工作室完成一定的教育实践和研究任务。每个工作室可以招收一定数量外市的网络学员。

  3.入室学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网络学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工作室入室学员和网络学员的聘期不超过两期,且每期只能参加1个市级工作室(含名班主任工作室和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以及在我市建立的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

  5.入室学员和网络学员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和主持人共同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6.入室学员期满考核优秀的,可参评“广州市家庭教育名师”、“广州市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和“优秀入室学员”;网络学员期满考核特别优秀的,可参评“广州市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和“优秀网络学员”。

  二、遴选程序

  1.个人自荐。由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市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学习的,填写《广州市第二批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入室学员、网络学员申请表》(附件2)

  2.单位初审推荐。各校可推荐入室学员1名、网络学员1—2名,初审后决定推荐对象,并盖章确认。

  3.主持人考核。工作室主持人按照择优原则对各学校推荐的人员进行考查、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备案。

  4.提交方式。请有意加入工作室的于8月4日前将《XXX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入室学员、网络学员名单申请表》(要标明参加具体工作室)电子版发到相关工作室主持人邮箱。纸质版在面谈时提供,面谈时间由工作室主持人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工作室入室学员所在学校要按照工作室有关要求成立家庭教育工作坊,并开展工作,完成相关任务。

  2.入室学员和网络学员一旦被确定后,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更换等,如遇特殊情况需退出、更换的,要按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

  1.广州市第二批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联系方式

  2.XXX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入室学员、网络学员申请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刘心愿,联系电话:2208375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研院。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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