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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2024年度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检查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2-10 17:41:55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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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对从化区、天河区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检查结果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留联系电话,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

  二、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三、受理反映情况的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部门:广州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22083770

  附件:2024年度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检查结果公示表.xls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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