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国语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广州外国语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全寄宿制完全中学,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是196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学校之一。学校坐落在交通便利、风景秀丽的广州市南沙区,占地面积269亩。今年1月12日,学校一期建设正式竣工启用,首期初、高中招生规模为1800名学生,现已正式开学。作为广州唯一一所可以面向广州市12区(县级市)招生的市教育局属的外国语学校,学校立足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高品位的办学,以博雅教育为理念,以“中西兼容、文理兼优、德才兼备”为办学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软件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创建办学特色,走彰显学校个性之路;打造质量品牌,走建设精品学校之路”的办学思路,以一流的办学理念、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教学管理、一流的设施设备,坚持实施“博雅教育”“精英教育”,按照广州市张广宁市长的希望和要求,“把广州外国语学校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外国语学校”。努力将学校办成教育部、省、市重点中学。为高等院校输送文理兼优、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和发展后劲强、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的复合型、国际型人才。现因学校发展需要,特诚聘以下优秀教职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1、教师岗位(4人)
招聘岗位 | 人数 | 具 体 条 件 | 备 注 |
地理 |
1 | 师范类院校地理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省一级及以上(含省一级)学校从事高中教学3年以上(含3年)且有高三毕业班工作经验。非广州市户籍教师中级职称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高级职称40岁(含40岁)以下。广州市户籍教师中级职称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高级职称45岁(含45岁)以下。 |
限在职教师 |
物理 |
1 | 师范类院校物理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在省一级及以上(含省一级)学校从事高中教学3年以上(含3年)且有高三毕业班工作经验。非广州市户籍的教师中级职称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高级职称40岁(含40岁)以下。广州市户籍的教师中级职称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高级职称45岁(含45岁)以下。 |
限在职教师 |
英语 |
1 | 师范类院校英语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在省一级及以上(含省一级)学校从事高中教学3年以上(含3年)且有高三毕业班工作经验。非广州市户籍的教师中级职称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高级职称40岁(含40岁)以下。广州市户籍的教师中级职称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高级职称45岁(含45岁)以下。 |
限在职教师 |
化学 |
1 | 师范类院校化学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在省一级及以上(含省一级)学校从事高中教学3年以上(含3年)且有高三毕业班工作经验。非广州市户籍的教师中级职称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高级职称40岁(含40岁)以下。广州市户籍的教师中级职称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高级职称45岁(含45岁)以下。 |
限在职教师 |
合计 | 4 |
|
|
2、教辅岗位(6人)
招聘岗位 | 人数 | 具 体 条 件 | 备 注 |
图书管理员 | 1 | 信息情报、图书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计算机应用能力强,有中学图书管理工作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含35岁)以下。 | 限在职人员 |
电教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信息技术或电化教育等相关专业,具备中学网络监控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3年(含3年)以上,年龄35岁(含35岁)以下。 |
限在职人员 |
生活老师 |
2 | 师范类院校教育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40岁(含40岁)以下。其中招聘懂粤语的教师1名;招聘在中学从事5年以上(含5年)班主任工作经验的教师1名。 | 男、女各一名,其中在职人员1名。 |
心理辅导员 | 1 | 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心理咨询师(二级以上资格),有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中学从事中学生心理辅导工作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 |
限在职人员
|
财会人员 | 1 | 大学财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从事会计、出纳工作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0岁(含30岁)以下。 |
限在职人员 |
合计 | 6 |
|
|
3、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特级教师、长期担任中学毕业班教学、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优先。
(2)广州市属及区属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5)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年龄计算至2010年1月1日止。
4、学校将为应聘成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免费提供三年期限的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教师工作用房(产权属学校),并且配齐生活设施设备。
(1)享受二房一厅的教师:
①特级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②夫妻双方同为高级职称且被我校聘任的教师。
(2)享受一房一厅的教师:
①具备高级职称,且被我校聘任的教师;
②省级劳动模范、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南粤优秀教师。
(3)其他应聘成功的教师均提供生活设施设备配套的教师公寓。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或接受材料邮寄)时间:2010年3月26—4月9日
报名邮箱:gzwaiguoyu@126.com、gzwaiguoyu@163.com
(2)现场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3)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东滨水大道西(滨海花园旁,地铁4号线至蕉门站B出口)。
(4)网络报名者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5)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6)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贴照片)、身份证、计生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复印),并准备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三张。
2、考试的范围与方法:
(1)笔试。定于2010年4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 11:00时在广州市外国语学校进行笔试。
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和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教学岗位的按照2004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中学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外国语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同时公布入围试教及面试人员名单(学校网址:http://www.chgzfls.com)。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注:以下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比例。①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②获地(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应聘者。
(2)试教及面试对象:根据岗位录取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进入试教及面试的人员、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
试教及面试时间:4月22日—25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电教员岗位人员面前还须进行专业实操测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应聘教辅岗位人员总成绩为100分(电教员岗位面试分为70分,专业技术实操成绩30分),合格线为60分。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市教育局网址:http://www.gzedu.gov.cn)和学校网站(http://www.chgzfls.com)同时公布。
(3)体检。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统一组织到上级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各负责50%。
(4)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
(5)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报名的申请。
(7)经考察考核合格后,学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事局网站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22908716、22908717
联系人:曾老师、黄老师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外国语学校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