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聋人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聋人学校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猎德路,为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因学校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一名校医。
一、拟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岗位:校医岗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广州市常住户口;
(2)应聘者需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
(3)具备英语四级以上、普通话二乙以上。
(4)有临床经验的医务者优先。
二、招聘时间及形式
(一)招聘时间:
2009年4月23至24日现场接受报名,报名地址是广州市聋人学校一号楼大堂(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路80号、联系人:陈老师、殷老师,联系电话:87562280);
4月27日上午9:30—11: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009年4月29日面试;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学位证、公英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英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办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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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准考证领取时间:现场报名时发放。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范围:
考试包括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考试范围为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二)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4月28日后通过广州市聋人学校网(www.gzlx.org)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将会电话通知。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面谈和实际操作。
(1)面谈与实际操作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面谈与实际操作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3)参加面试的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成绩将于2009年4月30日通过广州市聋人学校网(www.gzlx.org)公布。
5、依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6、体检与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聋人学校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