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国语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广州外国语学校是1963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于1981年停办。2007年7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另址新建复办广州外国语学校。学校隶属广州市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制公办完全中学,学校坐落在交通便利、风景秀丽的广州市南沙区,占地面积269亩,建设规模和功能按现行的广东省一级完全中学标准并有所提高,广州市将全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具有岭南文化风格的中国书院式高水平、高品位、全国一流的外国语学校。学校的招生范围将立足广州市、面向珠三角、辐射华南地区,提前批独立招收外语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小学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办学规模为1800名学生。同时通过引进一流的外籍教师和国际部的国际合作项目与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国际一流大学开展广泛合作,为高中毕业生开通直达国际一流大学的直通车。<?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新建后的广州外国语学校将立足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高品位,奉着“发展外语特长;坚持文理并重;注重国际交往”的办学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校为本,强化软件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创建办学特色,走彰显学校个性之路;打造质量品牌,走建设精品学校之路”的办学思路,以一流的办学理念、一流的设施设备、一流的教师队伍、一流的教学管理,把广州外国语学校打造成全国一流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品位的外国语学校,为高等院校输送文、理并重、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和发展后劲强、具有世界意识和视野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现因学校教学需要,特诚聘以下教坛精英及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 一、招聘的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
注: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35号)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中教一级教师在35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在40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在职教师中教一级教师在40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在45周岁以下,须持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特级教师、长期担任中学毕业班教学、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优先。 3、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在职教师持有相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应聘者须在一年内提供教师资格证。 4、除日语、法语外,应聘其他专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应为国家“211工程” 重点院校毕业。 5、同等条件下,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规定的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或接受材料邮寄)时间:2009年5月18—5月25日 报名邮箱:gzwaiguoyu@163.com (2)现场报名时间:5月26、27日。 (3)报名地点:广州市第六中学(广州市新港西路179号,乘地铁2号线至鹭江B出口)。所有报名者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或《免笔试证明》。 (4)报名所需材料:《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出来),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贴照片)、暂缓就业协议、身份证、计生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复印),并准备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三张。 2、考试的范围与方法: (1)笔试。定于2009年5月30日上午9:00— 11:00时在广州市第六中学进行笔试。 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和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教学岗位的按照2004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中学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注: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以及获地(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下轮面试。其它在职教师和应届毕业生笔试成绩按3:2的比例分开划线。 (2)面试及说课对象:根据岗位录取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进入面试说课的人员、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 面试及说课时间:6月22日—28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进入面试的教师还须进行专业实操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说课成绩60分(音体美计算机老师说课成绩40分,专业实操测试成绩20分),面试成绩40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体检。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统一组织到上级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各负责50%。 (4)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 (5)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报名的申请。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4684699、83186871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办公室。 附件:《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州外国语学校筹建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 |
附件:
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应聘单位 | | 应聘岗位 | | (贴相片处) |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健康 状况 | | ||||||||||||
出生日期 | | 政治 面貌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 ||||||||||||||||
学历 | | 学位 | | 职称 | |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户口所 在地 | | 婚否 | | ||||||||||||||
外语水平 | | 普通话等级 | | 计算机水平 | | ||||||||||||||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 年 月至 年 月 | 在何学校、单位学习或工作(任何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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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 关系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单位及职务 | 政治 面貌 | 户口 所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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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及业绩(包括受 奖励情况) | | ||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 处分 | | ||
备注 | | ||
应聘者签名 | | 联系电话 | |
注:1、个人简历从中学填起。
2、本表由应聘者本人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