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部分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7〕5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考核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8〕19号)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部分延期到第四批参加培训的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了培训评价。评价严格按骨干教师自评、培训机构初审、所在单位评价、专家评价、培训机构评价、市项目办审核的工作程序进行。本次培训评价的对象共26人,其中,评价结果优秀的11人,评价结果良好的14人,评价结果合格的1人(详见附件)。
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联系人:毓珊,联系电话:8370749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一横路16号之二,邮箱:jjb@gzedupg.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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