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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8-09 16:53:49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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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5〕61号)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教评〔2016〕55号)要求,我市对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第三批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进行了培养期满评价。

  期满评价按照培养对象自评、区教育局评价、专家评价、培养机构评价、市级终评的工作程序进行,参加本次期满评价的校长(园长)培养对象共有42人,实际完成期满评价41人。经过综合评议,期满评价结果优秀的15人、良好的26人。现将期满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联系人:曹新疆,联系电话:020—83491926,邮箱:jjb@gzedupg.com。

  附件:第三批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doc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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