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2022年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22年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我局开展了2022年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经各高校组织申报、评审,共向我局推荐立项169个项目。经复核,以上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无在研或终止项目,现对拟立项169个项目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资格公示
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科研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来信来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通讯地址:越秀区西湖路83号市教育局科研处,邮编:510030。
二、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经费由市教育局资助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两部分构成,市教育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部门预算批复额度为准。资助经费原则上分2期安排(即2023、2024年),每期各安排50%。市教育局资助经费在安排2023、2024年度部门预算时将额度划拨至各有关单位。
三、任务书签订工作
(一)公示期满,拟立项的项目需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市教育局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方可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以项目申请书为依据,明确项目预期成果及签订任务书,不按规定做出承诺的,做自动放弃立项处理。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好任务书(附件2),任务书电子版可在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http://js.gzeducms.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在系统上传任务书,任务书上传时间另行通知。各校管理员要负责对任务书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并将《任务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局科研处。本批次项目不再签订纸质任务书,系统上审核通过的任务书效力等同于以往的纸质任务书。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可在QQ群690431382咨询。逾期不在系统上签订任务书的,按自动放弃立项处理。
(三)项目公示至正式立项期间,原则上不办理项目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办理变更的,需提交任务书时同时提交《广州市教育局科研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在正式立项后在系统上补办变更手续。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2022年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
2.广州市教育局高校科研项目任务书(2022年修订)
3.广州市教育局高校科研项目任务书审核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8日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