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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拟立项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9-08 18:38:11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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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的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第二批)的通知》,我局开展了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简称“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经各单位推荐、学科专家评审,并经市教育局审定,拟立项2022年度课题1065项。现对拟立项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资格公示

  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科研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来信来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部分课题名称根据专家复核意见进行了修改,拟立项课题名称以公示的为准。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通讯地址:越秀区西湖路83号市教育局科研处,邮编:510030。

  二、课题类别调整

  公示拟立项名单对部分课题类别进行了合并和调整,例如,名师课题、高层次人才课题并入教师发展专项课题,小微课题、小课题调整为萌芽课题,请以拟立项名单中的课题类别为准。

  三、课题资助经费

  (一)课题资助金额:原则上按重点课题3万元/项,一般课题2万元/项,各类专项课题1万元/项,萌芽课题0.1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市级资助金额以市财政实际批复金额为准。

  (二)课题资助方式:市全额资助、与所在单位(区)联合资助、所在单位自筹,待正式立项时明确。

  (三)课题资助期限: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分2期安排(即2023、2024年),每期各安排50%。

  四、任务书签订工作

  (一)公示期满,拟立项的课题需由课题承担单位与市教育局签订课题任务书后,方可正式立项,区属单位还应由区教育局共同签署。课题负责人应以课题申请书为依据,按各类课题立项标准及绩效要求签署任务书,不按标准做出承诺的,做自动放弃立项处理。

  (二)请各课题负责人填写好任务书(需签名盖章),任务书电子版可在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http://js.gzeducms.cn/)“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在系统上传任务书,任务书上传时间另行通知。各校、区管理员要负责对任务书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审核发现问要及时退回修改,并将《任务书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局科研处。本批次课题不再签订纸质任务书,系统上审核通过的任务书效力等同于以往的纸质任务书。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可在QQ群690431382咨询。逾期不在系统上签订任务书的,按自动放弃立项处理。

  (三)课题公示至任务书签订期间,原则上不办理课题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办理变更的,需签订任务书同时提交《广州市教育局科研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在正式立项后在系统上补办变更手续。

  附件:

       1.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拟立项名单

  2.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任务书

  3.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任务书审核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8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市教研院费伦猛,联系电话:8335569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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