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2022-2023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强内涵、创优质”办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中职学校、局管各民办中职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强内涵、创优质”办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强内涵、创优质”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经学校申请、专家评价、局内评议等程序,确定各学校的评价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来信来电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2083848,电子邮箱:jyjzzc@gz.gov.cn;联系地址:越秀区西湖路83号,邮编:510030。
附件:2022-2023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强内涵、创优质”办学质量评价结果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2022-2023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强内涵、创优质”办学质量评价结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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