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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2025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拟立项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25 09:57:3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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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市社会福利院附属特殊教育学校、市康纳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根据《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做好2023年市教育成果培育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等文件,我局开展了2025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简称“2025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拟立项“国家教学成果培育项目”21项、“省教学成果培育项目”405项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资格公示

  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对拟立项课题知识产权、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组人员等有异议的,可实名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填写勘误表(附件2)。来信来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王依红,联系电话:22083722,通讯地址:越秀区西湖路83号市教育局科研处,邮编:510030。

  二、经费资助

  各类课题资助额度见立项名单,课题经费均纳入部门预算。

  三、签订任务书

  (一)市教育系统单位

  市教育系统单位的课题负责人不需要签订《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课题申请书中提出的预期成果,即为课题结题指标。

  (二)非市教育系统单位

  非市教育系统单位的课题负责人需与我局签订“任务书”(附件4,电子版及《签订任务书操作指引》可在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js.gzeducms.cn/)“资料下载”栏下载。

  课题负责人填报“任务书”应以课题申请书为依据,按照各类课题立项标准及绩效要求,约定结题指标,方可立项。

  各课题承担单位要负责对“任务书”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修改,并于8月23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并签字盖印)及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我局科研处,审核盖章后返回。系统操作问题可在QQ群680733568咨询。

  附件:

       1.2025年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拟立项名单

  2.2025年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立项名单勘误表

  3.2025年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任务书审核汇总表

  4.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任务书(2024年修订)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王依红,联系电话:220837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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