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拟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省市属普通高中,各区教育局:
为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优化提升工程”(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之一),联合广州地区高校与普通高中共建协同育人平台,我局组织开展了局协同育人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经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及我局审定,共拟立项27项,其中重点项目9项、一般项目16项、专业指导项目2项。现对拟立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资助经费
(一)根据市财政安排,项目经费额度下调。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21万元,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10万元,专业指导项目拟资助经费7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均为3年。
(二)省部属高校、民办高校项目经费于2024年一次性下达。
(三)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项目经费纳入学校部门预算,资助经费额度最终以年度财政批复为准。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经费在学校财政补助经费中自筹。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对拟立项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向市教育局(越秀区西湖路83号4楼高教处,邮编:510030)提出署名书面意见。来信来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因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下调提出放弃立项的,请向我局提出申请。需要对项目立项信息进行变更的,请填写广州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拟立项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
三、任务书签订工作
公示期满后,拟立项的项目需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市教育局签订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并明确项目预期成果后,方可正式立项。
请各高校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任务书(一式三份)送到市教育局高教处。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拟立项名单
2.广州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拟立项项目变更申请表
3-1.广州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任务书
3-2.广州市教育局专业指导项目任务书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胡洋,联系电话:2208370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