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网上公示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拟立项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9-29 15:46:03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各有关高校、省市属普通高中,各区教育局:

  为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优化提升工程”(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之一),联合广州地区高校与普通高中共建协同育人平台,我局组织开展了局协同育人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经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及我局审定,共拟立项27项,其中重点项目9项、一般项目16项、专业指导项目2项。现对拟立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资助经费

  (一)根据市财政安排,项目经费额度下调。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21万元,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10万元,专业指导项目拟资助经费7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均为3年。

  (二)省部属高校、民办高校项目经费于2024年一次性下达。

  (三)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项目经费纳入学校部门预算,资助经费额度最终以年度财政批复为准。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经费在学校财政补助经费中自筹。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对拟立项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向市教育局(越秀区西湖路83号4楼高教处,邮编:510030)提出署名书面意见。来信来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因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下调提出放弃立项的,请向我局提出申请。需要对项目立项信息进行变更的,请填写广州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拟立项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

  三、任务书签订工作

  公示期满后,拟立项的项目需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市教育局签订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并明确项目预期成果后,方可正式立项。

  请各高校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任务书(一式三份)送到市教育局高教处。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拟立项名单

  2.广州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拟立项项目变更申请表

  3-1.广州市教育局协同育人项目任务书

  3-2.广州市教育局专业指导项目任务书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胡洋,联系电话:2208370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附件1-3.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