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广州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一、为什么要把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均须列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必修课程,克服“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把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推进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确保开齐开足课程;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参加有关科目的学习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高学生艺术和技术核心素养,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实施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19〕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做好我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考试对象包括哪些?
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按《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修完某科目的规定学时,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
因病、残等确实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技能测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考试内容是什么?
答:考试内容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确定考试内容。试题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体现学生科学和人文素养及实践能力,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
五、考试方式是怎样的?
答:具体考试方式如下:
六、考试时间具体如何安排?
答:考试时间如下:
七、考试结果怎样呈现和使用?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成绩最终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免考学生专项技能测试成绩认定为“合格”。不合格学生总人数控制在不超过全市当年考生总数的2%。用作普通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力认定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八、各科考试有什么特点和变化?
九、各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应该怎么做?
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考试所需经费。各区教育局要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缓考、免考申请的审核等工作。高中学校按照《实施方案》中考试方式的要求负责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课程,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不同爱好和特长发展。严肃考风考纪,对违纪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评定结果要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十、各高中学校的考试场地如何安排?
答: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场地和设备由高中学校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教学特色和运动技能测试的开考项目自行建设和配备;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计算机测试使用学校电脑机房。
十一、特殊类考生的成绩如何评定?
答:因病、残等确实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技能测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免考学生的成绩根据情况认定为“合格”。
十二、申请广东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人员是否需要参加考试?
答:需要。
十三、申请广东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人员成绩如何计算?
答:只参加部分项目测试,按以下方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经转换后最终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学生总人数控制在不超过全市当年考生总数的2%。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