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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23-01-17 21:46:12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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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政策解读


  《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2月15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6届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该《规定》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规章制定背景

  我市校车使用量较大,截至2022年8月,我市已领取校车标牌的校车3000余辆,校车保有量约为深圳、上海等地的2-3倍,每天20余万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校车运行安全涉及众多学生生命安全,各方安全责任极其重大。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务必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切实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黑校车”治理难、校车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我市亟需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对此严加管理。

  二、规章制定依据及参考

  《规定》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为制定依据。同时,参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4号)等规范性文件。

  三、规章指导思想

  草案的指导思想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广州实际出发,解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着力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促进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

  四、规章主要内容

  《规定》共21条,包括政府职责,校车注册登记,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校车运营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限定专用校车的注册登记主体

  实践中,“黑校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用于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问题一直屡禁不止。原因是在注册登记环节,任何主体均可购置专用校车并上牌登记。为从源头遏制“黑校车”,增强校车注册登记制度的可操作性、实效性,第六条明确了为专用校车申请注册登记应提供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身份证明。未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依法不予办理。

  (二)优化校车使用许可审批

  《规定》细化了校车使用许可的审批程序,并明确区政府可委托区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是否批准校车使用许可的决定。此外,为规范校车安全运行、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规定》明确了对校车使用许可设置不超过3年的有效期。

  (三)建立年度专报制度

  为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校车安全管理年度专项报告,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政策原文:

  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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