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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5-25 16:38:36
  • 来源: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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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3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将于5月26日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为5月26日15时,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百度小程序查询

  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

  (三)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四)“广东招考在线”微信小程序查询

  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二、网上申请打印课程合格证书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等相关手续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的单科课程合格证书,考试成绩、考籍数据等信息均以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记录为准。个别确有需求的,将由考生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5月29日- 6月2日)自行在网上登记申请领取课程合格证书,各区考办根据登记记录发放当期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发放地址见附件),过期不予补办,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为6月28日。

  三、考试成绩复查

  (一)考生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1-2日工作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登记查卷申请(申请地址见附件),如不能自行前往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查卷手续。成绩复查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工作人员查核试卷,查核的内容为试卷是否加错分、漏加分、登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及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人员进行试卷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登录查询,通过“报考”模块中的“查卷结果查询”功能,即可查询复查结果;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省教育考试院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

  附件:2023年4月自学考试广州市各区《课程合格证书》领取及查卷申请地点.docx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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