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公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验收工作总结的通知
教育局:
2012年底,广州市实现100%的区(县级市)通过公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终期督导验收,促进了各区(县级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教育工作职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验收情况的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继续发扬成绩,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均衡、规范发展的水平。
2013年4月16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公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验收情况的工作总结
2012年底,增城市、从化市相继通过了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终期督导验收,标志着广州市基本完成对各区(县级市)公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的督导验收工作,广州市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现将广州市公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验收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的基本情况
(一)验收背景和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成为促进教育公平的核心要务。近年来,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已纳入对全省各地市党政领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的指标,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要求,成为创建教育强镇、强县(区)以及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县级市)、先进市的前置条件,因此,广州市对各区(县级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导验收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26号)、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措施。
(二)验收标准
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06〕92号)的标准要求,广州市相继出台《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办法和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指标体系的通知》(穗教发〔2007〕3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终期督导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督〔2010〕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指标体系(2012年修订版)的通知》(穗教发〔2012〕45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终期督导验收工作方案(2012年修订版)的通知》(穗教督〔2012〕19号)等系列验收办法和指标体系,作为我市12个区(县级市)积极推进规范化学校的建设和督导验收工作的标准。
(三)验收机制
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办法(试行)》规定,由各区(县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规范化学校的评估认定。在此基础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对各区(县级市)规范化学校建设情况进行整体的督导验收;验收分中期督导验收和终期督导验收两次。
2008年,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所有区(县级市)进行中期督导验收,盘点规范化学校建设阶段性成果,敦促各区(县级市)政府加大规范化学校建设进度。2010年以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各区(县级市)关于对规范化学校建设进行督导验收的申报和我局的审核情况,对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85%以上的区(县级市)进行了逐区(县级市)的终期督导验收,推动各区(县级市)政府在近年内集中精力加大对规范化学校的投入和建设,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终期督导验收后,我市逐年对验收时未达标的学校通过“回头看”检查进行达标认定,确保政府承诺建设项目实现、确保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100%,防止规范化学校建设留下尾巴。
二、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结果
通过开展对各区(县级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的中期督导验收和终期督导验收,我市各区(县级市)政府对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对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和须整改的任务目标不断明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体办学条件和质量水平得到提高。规范化学校数量从中期验收的651所上升到终期验收的906所再到当前的1008所;达标率从中期验收的58.8%上升到终期验收的87.9%再到当前的98.2%,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成果卓著。
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达标学校统计表
统计时间:2013.3.20
序号 | 区、县 | 中期督导验收 | 终期督导验收 | 当前数据 | |||
达标率(%) | 达标 学校数 | 达标率(%) | 达标 学校数 | 达标率(%) | 达标 学校数 | ||
1 | 天河 | 82.1 | 55 | 89.7 | 61 | 100 | 68 |
2 | 越秀 | 80.9 | 73 | 53.8 | 42 | 100 | 77 |
3 | 番禺 | 77.2 | 149 | 93.4 | 169 | 99 | 141 |
4 | 南沙 | 58.8 | 20 | 93.5 | 29 | 97.3 | 72 |
5 | 海珠 | 79.8 | 75 | 90.3 | 84 | 100 | 94 |
6 | 荔湾 | 81.5 | 53 | 85.5 | 53 | 100 | 62 |
7 | 白云 | 28.8 | 40 | 86.2 | 119 | 100 | 136 |
8 | 花都 | 42.2 | 49 | 88.9 | 104 | 100 | 112 |
9 | 萝岗 | 34.3 | 12 | 90.9 | 30 | 93.8 | 30 |
10 | 黄埔 | 80 | 24 | 93.3 | 28 | 100 | 29 |
11 | 增城 | 40.6 | 67 | 93.2 | 110 | 93.2 | 110 |
12 | 从化 | 40.5 | 34 | 93.9 | 77 | 93.9 | 77 |
全市合计 | 58.5 | 651 | 87.9 | 906 | 98.2 | 1008 |
数据,区别于当前数据(统计时间:2013.3.20);3.达标率=达标学校数/义务教育学校总数*100%。
三、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验收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学统筹规范化学校建设
广州我市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化学校的建设,把规范化学校建设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区的重点建设项目,确保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优先推进、科学推进。
海珠区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先规划后建设的工作思路,注重加大区域职能部门协调统筹,形成部门联动、各单位协调的工作格局,科学统筹的做法使得海珠区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效果好。花都区把“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和“校安工程”列为“两项工程”捆绑推进,通过加大投入、区政府与各镇(街)签订“两项工程”建设责任状、设立两项工程“绿色通道”等机制,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并加强个案研究,破解难题,取得成效。荔湾区借助高校和规划研究部门的力量,开展学校布点和教育用地的专项规划工作,确保了学校改造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
(二)政府倾斜投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
我市各级政府不断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通过整合教育资源、扩增学校用地、调整学校规模等措施,显著提高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2010年广州市政府把新增1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并制定了“以奖代补”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强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2010年,广州市政府对按时完成该1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的区(县级市)给予“以奖代补”,累计奖补3.44亿元。
各区(县级市)以建设规范化学校为契机,加大教育投入,深化布局调整,统筹改善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番禺区投入3.5亿元用于规范化学校建设,投入1.6亿元用于充实常规教学仪器设备,800万元用于信息化设备的维修,全区累计新建、扩建学校42所,新扩占地面积31.0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65万平方米。萝岗区按照“所有学校的建设标准不低于省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国标、省标、市标项目建设标准不同,项项选高标”的原则,改善学校办学硬件,验收前三年,区财政累计投入6500万元用于教育装备改善,10775万元用于配置信息技术装备,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中小学新增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信息技术装备和常规仪器设备充足,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增城市积极探索解决布局调整带来的后续问题,以财政补贴的方式补助交通费和午餐费,妥善解决布局调整后学生上学成本提高及上、放学安全问题。2008年至2011年,增城市累计发放两类补贴5000多万元,惠及学生5万多人次。
(三)加强学校管理和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在重点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的同时,各区(县级市)政府把规范学校管理、积淀学校文化、深化教育科研作为规范化学校建设的根本工作来抓。通过规范化学校建设验收,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一步树立了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理念,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日益健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内涵和教育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越秀区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软件均衡,率先实施学区管理模式,将区属中小学分成10个学区,通过共享教学资源、教师资源、合作发展平台,在学区内实现学校在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办学特色、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天河区改革初中招生制度,通过取消小学推荐生、实行小学生免试升入对口中学,实现区内学校生源起点均衡;开展教育绩效评价,对“防流控辍”、课程建设管理、学校特色建设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导向学校规范、特色发展。白云区加强教学管理,开展“推门听课”活动,严格课程执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萝岗区以“品牌系列”建设为依托,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培育学校特色项目、品牌学科和品牌教师,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引导学校努力打造教育特色。
(四)努力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和教师缺编问题,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解决代课教师和教师缺编问题,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保障。规范化学校中期督导验收后,经过市、区两级的共同努力,广州市已经全面解决全市2085名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广州市各区通过向外招聘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统筹调整教师队伍结构,加大教师培训等措施,积极探索解决教师队伍缺编问题。
从化市出台《从化市中小学超编教师分流方案》和《从化市城乡中小学教师支教置换工作方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外引内培,扩大骨干教师队伍;二是通过超编教师分流和教师置换,整合、优化教师队伍整体机构,均衡师资素质。天河区面向全国招聘373名优秀中小学教师以解决教师缺编问题;投入48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安置不能转为公办教师的代课教师。番禺区新增300个教师编制用以解决代课教师转公问题;引进396名教师、统筹调整394名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萝岗区面向全国招聘459名名校长和骨干教师,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情况。针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情况,增城市较早开始了中小学教师转岗培训的有效探索,近年来共培训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2256人次,走出了一条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的新路子。
(五)关注教育发展短板,创新突破,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广州我市各区(县级市)高度关注教育发展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享受义务教育资源的情况,想方设法实现创新突破,攻坚克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越秀区作为广州市中心老城区,存在学校面积普遍较小等历史遗留问题。为扩大学校生均占地面积,越秀区结合旧城改造,通过撤并学校、置换用地、调整招生、控制规模等方法,尽量扩大学校占地面积。荔湾区针对北片学校面积较小,南北片学校质量不均衡等状况,利用老城区“三旧”改造、小区公建教育配套等机遇和资源,实施“南片提升”、“品牌进驻”等策略,促进南片学校质量提升、北片优质教育资源扩大、学校用地困难缓解。番禺区关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专项投入4560万元用于扶持新造、化龙等6个镇的教育发展。海珠区重视解决外来人口子女读书问题,截至2012年10月,海珠区共提供了 53680 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位,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总数的46.90%;其中就读公立学校的19926 人,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总人数的 37.12 %。白云区为规范化学校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区国土、规划等部门对规范化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包案负责”,帮助白云区规范化学校建设提速,规范化学校数量由中期验收的40所,增加到终期验收的119所。南沙区借助香港科技大学英东研究院的力量,开展教师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区域教育国际化程度,同时,抓住广州举办亚运会的契机,为全区青少年增添条件优越的体育活动场地。黄埔区针对历史遗留的东西部教育发展不均衡、原厂企和镇村学校与原区属公办学校有较大差距的问题,多措并举,倾斜投入,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
四、广州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验收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目前仍有19所学校未通过规范化学校验收
目前,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尚有19所学校未通过规范化学校验收,这部分学校,或是因为区域学校布局调整未全部完成或是因为学校基建项目未最后完工或是在设备设施、信息化装备上仍需要进一步整改而未达到规范化学校验收标准。
对策建议:继续夯实“回头看”检查工作,敦促区(县级市)政府按照政府承诺的内容,保质保量完成规范化学校后续工程建设任务,保证规范化学校建设不留死角。尤其对于已整体通过验收、但个别硬件指标的达标度偏低的学校,应引起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切实解决学校特别是老城区学校在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中心城区学校运动场地不达标情况仍然存在
广州市中心城区学校存在着生均运动场地不达标的情况,整改难度很大,部分学校甚至未按国家和省的校舍建筑规范标准,配置标准直跑道。由于学校活动空间不足、运动场地不足,直接影响学校体育发展、影响学生体育锻炼。
对策建议:一是利用“三旧”改造工程等契机,想方设法增加学校的占地面积;二是广州市出台相关规定,坚决回收城区学校出租场地;三是在现有条件下,按照学校的占地情况,进一步控制择校,使辖区内招生服务地段的儿童能享受应有的教育公共资源。
(三)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仍普遍存在
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中,除越秀、天河、海珠、黄埔区之外,其他8个区(县级市)均普遍存在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学校情况尤其严重,通常美术、音乐、英语、科学、综合实践活动课都未配备专任、专职教师,严重影响相关科目的课程执行和质量。
(县级市)要充分利用教师编制政策(省编办《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浮教师编制,加大引进短缺学科教师力度,缓解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二是采取转岗教师培训、调整岗位、全区统筹分流等办法,积极解决教师总体超编与结构性缺编的矛盾,在现有基础上,提高短缺学科课程执行力度和质量;三是倡导“走教”的办法,以现有专职专任教师解决片区学校短缺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