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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聘任第八届广州市政府督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1-05 10:02:20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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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教发〔2024〕44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和《广州市督学聘任管理办法》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聘任孟源北等同志为第八届广州市政府督学顾问,叶丽琳等同志为第八届广州市政府首席督学,周奕等同志为第八届广州市政府督学。聘期为3年,聘任时间从2024年11月至2027年11月。

  市督学(含市督学顾问、首席督学,下同)代表市政府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肩负着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第八届市督学珍惜荣誉,不负重托,努力为各级督学作出榜样。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要带头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要高度负责,恪尽职守。要怀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积极主动投入工作。要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科学评估、有效监测的工作方针,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现内涵发展。三要加强学习,求真务实。要重视学习、善于学习,适应新时代要求,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学校,听真话,摸实情,坚持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真正做到督学一任,服务一方。四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要坚持真理,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秉公执法。要正人先正己,严格自律,清正廉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市督学的良好形象,真正发挥真督实导的作用。

  各区、各单位要重视教育督导工作,为市督学履职尽责提供充分的时间和必要的保障,共同为推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第八届广州市政府督学名单.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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