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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5-07 03:31:2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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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职院校,各区教育局,各局属中职学校,省属驻穗中职学校: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精神,经研究,制定我市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教育教学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7日

 

(联系人:刘冠明,联系电话:22083695)

 

广州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深入落实《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试点院校及招生计划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2019年我市共有12所公办高职院校在12所省、市中职学校设置高职专业学院,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试点院校、专业以及招生计划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考方式

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采用“推荐+测试”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一)考生报考推荐

面向符合条件的我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省属驻穗中职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我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以及居住在我市的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1.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

2.中职学校本市籍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区级招生办公室推荐。

3.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往届生由居住地所在区级招生办公室推荐。

考生只能报考设置在我市的高职专业学院,不得跨地市报考。

(二)考生测试

5月13-14日进行学生测试,测试由试点高职院校自主确定测试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三、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区招生办公室推荐报考资格。

(三)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具体要求由试点高职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已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四、补报名流程和报考流程

已经取得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学生不需要进行补报名,高考号有效,可直接进行报考;未取得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在获得推荐报考资格并按以下程序进行高考补报名后,才能报考。

(一)补报名流程(时间5月5-8日)

1.领取高考报名号。拟报名考生向就读学校或学校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高考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学校非高考报名点的,需组织学生前往学校所在地的区招生办进行报名。

2.网上预报名。考生凭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缴费等完成网上预报名。

3.现场确认报名。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到就读学校或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等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补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

(二)报考流程(时间5月9-11日)

考生需到开展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的高职院校或拟报考的高职专业学院教学地点设置所在的中职学校进行现场报名(详见各高职院校招生简章),报名时按招生简章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并提交《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广州地区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推荐表》(详见附件3)。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往届毕业生报名需携带中职学校毕业证。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职院校一个专业(即一个高职专业学院一个专业)进行报考。高职院校可根据实际生源情况适当调整高职专业学院招生计划。

五、培养方式

(一)试点高职院校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一般为试点中职学校,具体由试点高职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二)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六、其他工作

(一)体检

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在5月9-15日期间统筹安排进行。

(二)录取

1.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5月20-21日进行网上录取。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2.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测试结束后,招生院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

3.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必须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4.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信息公开公示

试点高职院校须在5月30日前完成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落实高职扩招工作是做好当前就业工作、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是提高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满足人民群众期望、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各相关部门务必强化思想认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该项工作是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支撑。

(二)明确工作责任,做好宣传发动。各区、各中职学校必须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将组织发动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读高职专业学院工作作为各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的“一把手”工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引导宣传,做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政策、办学特色、助学政策等宣传工作。各中职学校要根据学校毕业生情况,做好发动生源任务落实,建立毕业生去向台账,有针对性地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将组织发动任务完成情况等列入对中职学校和有关人员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密切沟通联系,确保人才选拔培养质量。试点高职院校是高职专业学院的责任主体,要做好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宣传简章的制定及招生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考生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高职院校要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根据生源情况科学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强过程督导,推动工作落实。此项工作省教育厅将组建督导工作组,对我市、各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我市也将按此要求开展各区、各学校的督导检查,并对各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时通报。对组织得力、完成任务好的学校和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组织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学校和有关人员采取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严重的应予以追责。

附件:

1.2019年广州地区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2.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3.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招生广州地区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推荐表

点击下载 附件1-3.doc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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