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广州市高等学校第九批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
穗教高教〔2017〕43
各高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高校第九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穗教高教〔2017〕19号)要求,我局启动了市高校第九批教改项目申报工作。至截止日期,共收到市属高校申报的教改项目105项。经委托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组评审、我局研究,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以正式公布(详见附件)。
为保证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成果,我局将对获立项资助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另文下达),学校原则上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相应的配套经费。我局负责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宏观管理,各项目所在单位负责承担项目的直接管理和协调,落实配套经费,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为项目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政策支持。
本次立项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为2年,届时我局将组织对资助项目进行验收,对于未达到预期成果、经费违规使用等将不予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将不能申报其它内涵建设项目,也将酌情削减项目所在单位的申报名额。
附件:广州市高等学校第九批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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