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第四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第四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5〕6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专家们结合自身的学科及教学研究优势,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撑的作用,通过教学指导、督导评估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和改革,促进了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已届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粤教思函〔2014〕66号)精神,省教育厅开展了第四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组织推荐工作。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评选确认,现将第四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予以公布。
第四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我委厅领导下,对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评价和指导的非实体性专家组织,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5名、顾问3名,并设立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我委厅正式颁发聘书聘任,任期为4年,从2015年12月至2019年11月。成立新一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5〕59号)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5〕2号)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政府行政力主导与高校学术力量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工作调研、专题研究、学术支持、人才培训、信息交流、实践考察、决策咨询、质量评估等方面作用的具体工作部署。请各高校对第四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