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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2024年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8-26 15:12:38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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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高校: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2024年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经各高校推荐及我局审定,拟立项547项。现对拟立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资格公示

  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或填写广州市教育局2024年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勘误表(见附件2)。来信来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00,通讯地址:越秀区西湖路83号市教育局高教处,邮编:510030。

  二、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经费由市教育局资助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两部分构成。市教育局资助经费原则上分2期安排(即2025、2026年),每期各安排50%,在安排2025、2026年度部门预算时将额度划拨至各有关单位,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部门预算批复额度为准。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经费在学校财政补助经费中自筹。

  三、任务书签订工作

  (一)公示期满,拟立项的项目需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市教育局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方可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以项目申请书为依据,明确项目预期成果及签订任务书,不按规定做出承诺的,做自动放弃立项处理。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市教育局高校科研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任务书电子版可在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https://js.gzeducms.cn/)“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在系统上传任务书,任务书上传时间另行通知。各校管理员要负责对任务书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并将广州市教育局高校科研项目任务书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局高教处。本批次项目不再签订纸质任务书,系统上审核通过的任务书效力等同于以往的纸质任务书。系统技术支持:QQ群680733568。逾期不在系统上签订任务书的,按自动放弃立项处理。

  (三)项目公示至正式立项期间,原则上不办理项目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办理变更的,需提交任务书时同时提交《广州市教育局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在正式立项后在系统上补办变更手续。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2024年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

  2.广州市教育局2024年高校科研项目拟立项名单勘误表

  3.广州市教育局高校科研项目任务书(2024年修订)

  4.广州市教育局高校科研项目任务书审核情况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0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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