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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转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8-03 01:59:1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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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督导室: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督〔2015〕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操作细则

  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是推动督导工作创新发展、建立中小学校督导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和市教育局屈哨兵局长的“广州要走在前列”的批示,各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根据省教育厅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标准的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操作细则,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挂牌督导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努力实现省提出的“2015年,珠三角地区各市要确保创建1个,力争创建2个以上;2016年、2017年、2018年全省各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覆盖率要分别达到25%、30%、50%”的创建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二、积极申报,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各区要根据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结合本区挂牌督导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梳理、填报、提交自评材料,并配合做好市级复核和省级验收等相关工作。

  请申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区于2015年9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报送至市教育督导室邮箱gzsjydds@163.com。

  广州市教育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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