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启明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
广州市启明学校复办于1989年,直属广州市教育局,地处广州市区,环境优雅,设备先进,设有多功能音乐室、康复健身室、低视力教室、按摩训练室、家政烹调室、电子阅览室、多感官训练室、按摩实习基地等。学校面向广州市地区和广东省中部地区招生,现有教学班24个,学生300多人,开设有学前部、多重残疾部、小学部、初中部、中等职业教育部。学校把“播洒光明,育盲成才”为己任,以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为目标,从盲教育的特点出发,以科研为引领,以特色教育为抓手,不断深化创新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集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职业培训于一体的办学格局,构建了教育、康复、科研相互融合的办学特色,成为全国办学规模大、人数多、教师专业化水平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在国内外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盲人学校。近年来,学校定为全国“盲童早期教育实验学校”、“多重残疾盲童教育实验学校”、 “广东省特殊教育实验基地学校”、“广东省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学生参加全国、省、市举办的体育、音乐等比赛获奖无数,职业高中毕业生的毕业率和就业率均达到100%,部分学生还进入高等院校或出国深造,实现了不仅让学生能够自食其力,而且对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培养目标。
学前部:主要招收4-6周岁(4-5岁小班,6岁插大班)的视障儿童和盲兼有其他残疾的儿童,多重障碍儿童入读特训班。现有教学班4个,分大班、小班和特训班。设有专用教室、康复训练室、专用活动场地等,并配备适合盲童学习以及康复训练的教学设备、教具和玩具。开设有语言、数学、音乐、常识、感觉训练、社会交往、体育与定向行走、生活技能训练等课程。视障儿童经过学前教育和康复训练,在语言沟通、生活自理、体育康复、认知学习等方面都能得到较好的发展,为进入小学打好基础。
小学和初中部:开设的课程有和普校相同的文化科技课程外,还根据盲人的特点和特殊需要开设定向行走、生活技能训练、社会适应、视觉功能康复与视力保护等针对性课程,同时把音乐和英语教学作为特色课程,培养尖子人才,以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让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职中部:开设的专业以盲人按摩专业为主,辅设专业英语的教学,学生毕业后领取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等劳动技术等级证书,部分学生可由学校推荐或直接报考长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和南京中医药大学。
一、招生范围与招生人数
(一)学前部
1、招生范围:优先招收广州户籍的适龄盲童。剩余学位招收广东省内外户籍的适龄盲童。
2、招生人数:招收2个班,共24人,年龄4周岁到6周岁。
3、招收条件:
(1)身体健康(县级医院体检合格)。
(2)符合学校的评估条件。
(二)小学部
1、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广州户籍的适龄盲童。
(2)优先招收本校学前部在读学生。
(3)剩余学位招收广东省内外户籍的适龄盲童。
(4)小学部适当招收部分插班生。
2、招生人数:一年级招收2个班,共32人。
3、招收条件:
(1)身体健康(县级医院体检合格)。
(2)符合学校的评估条件。
(三)初中部
1、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广州户籍的适龄盲童。
(2)优先招收本校小学部在读学生。
(3)剩余学位招收广东省内外户籍的适龄盲童。
(4)适当招收部分插班生。
2、招生人数:初中一年级招收2个班,共32人。
3、招收条件:
(1)身体健康(县级医院体检合格)。
(2)符合学校的评估条件。
(四)职中部
1、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广州户籍的适龄盲童。
(2)优先招收本校初中部毕业学生。
(3)剩余学位招收广东省内外户籍的适龄盲童。
2、招生人数:职中一年级招收1个班,共16人。
3、招收条件:
(1)身体健康(县级医院体检合格)。
(2)取得初中毕业证书。
(3)符合学校的评估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摸查)时间: 从4月1日开始至5月25日截止(上班时间)。
2、报名(摸查)方式:可以采用电话报名、来校报名等方式参与登记摸查,也可以直接参加6月份的新生情况摸查。
3、参加新生情况摸查备齐资料:
(1)户口本。
(2)残疾人证。
(3)身份证。
4、报名(摸查)地点:广州市启明学校教务处。
5、联系人:王莉 陈运华
6、联系电话:020-87227055转204、205、206 传真:020-87228904
7、学校地址:广州市沙河天平架兴华直街286号,邮政编码:510507
三、招生录取程序
1、报读新生需在规定时间亲自来校参加新生情况摸查(2018年新生情况摸查时间为6月7日、8日)。
2、新生情况摸查时交验户口本,残疾证,身份证。
3、拟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在6月30日前电话通知提交新生入学体检表。
4、被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在7月10日前电话通知注册事宜。
5、优先录取具有广州地区户籍生源,其次是广东地区生源,若有学位空缺则招收其他地区生源。
四、收费
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缴费入学。
1、小学、初中按省市有关规定免收学杂费。
2、学前部、职中部属非义务教育阶段,其学杂费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3、伙食费、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招生过程中不涉及任何钱物交易。若有收费也是注册入学后由班主任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