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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7-09-14 06: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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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07]33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加快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劳动者职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建设和谐广州和现代化大都市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广东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本规划对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作出了总体部署,是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规划,是编制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及制定有关政策、发展计划的依据。

第一章  全面进入发展新阶段

        “十五”时期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现代化大都市建设迈上新台阶,为今后一段时期的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推进职业技术教育上规模、调结构、出效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发展规模稳步扩大。“十五”期间,围绕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快速健康发展。2005年,广州地区高等职业院校43所,在校生25.17万人,其中市属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从2000年的1所发展到6所,在校生从2000年的0.25万人发展到2.04万人;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202所,在校生31.36万人,其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120所,在校生19.6万人,比2000年的14.7万人增长33.3%。

        二是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十五”期间,我市以优秀重点院校、实训中心和“双师型”(同时具有讲师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工程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职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促进了职业技术教育水平全面提高。至2005年底,有1所高职院被评为全国优秀高职院校,5个专业被评为省级以上示范专业,42所中等职业学校被评为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含升学)率达90%以上,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成效斐然,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水平达到全国同类城市领先水平。

        三是调整改革全面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成效初显,高职生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比例达66.7%。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与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市属公办中职学校由43所整合为21所,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比例(广州户籍生源)基本稳定在5.5:4.5左右。专业结构逐步优化,符合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城市发展需要的汽车制造与维修、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信息技术、城市燃气、旅游服务和物业管理等专业得到加强。公办和民办职业技术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订单式”培养模式广泛推行,校企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管理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明显,职业技术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面临环境。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今后一段时期,既是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解决各种结构性、体制性矛盾的挑战期,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

        1.发展机遇。

        一是发展环境更好。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社会大众对职业技术教育有了全新认识。职业技术教育布局调整与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发展动力更强。泛珠三角(9+2)经济合作的加强,使我市地缘优势更加突出,城市发展空间和腹地进一步拓展。我市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然需要大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从而为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三是发展空间更大。中心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使农村富余劳动力需通过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实现向城镇就业转移,城镇失业人员、城乡退役士兵和进城务工农民也需要通过职业技术教育来提升就业能力,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面临挑战。

        一是发展观念相对滞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理念尚未广泛形成,重普教、轻职教,重学历、轻技能,重理论、轻实践,重规模扩张、轻内涵发展等观念仍然存在。

        二是发展基础相对薄弱。职业技术教育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尤其是市属公办职业院校中,既缺乏在职业技术教育、创业培训、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方面起综合示范作用的学校,又缺少设施设备先进、“双师型”教师队伍过硬的实训中心。校园面积较小、校区分散、资金相对不足一直阻碍着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高职和中职、公办和民办教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加强高职和民办教育发展尤为紧迫。

        三是办学格局相对单调。目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学相对薄弱,布局结构、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不尽合理,国际合作规模小、层次低,未能充分适应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需积极开拓培训市场,吸收社会资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格局。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充分发挥综合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服务我市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为目标,以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术技能人才为宗旨,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为根本,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创新型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为实现富民强市、建设和谐广州、创新型广州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原则。

        一是与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相适应。要把职业技术教育放在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同等位置,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并在教育资源配置上适当向职业教育倾斜。二是与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要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进一步调整优化办学结构,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提高办学质量,推动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发展相融合。三是与高技能人才需求相适应。要办好高等、中等职业教育的骨干专业,夯实硬件基础,增强实训效果,提高师资水平,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四是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相适应。认真总结职业技术教育“校企结合、订单式培养”等有特色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密切合作,加强各类形式的培训,促进充分就业。

        (三)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2006―2010年):

        “十一五”期间,按照巩固、调整、提高、发展的原则,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规模适当扩大,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水平明显提升,在保证现有各院校达到国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的基础上,使其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稳步发展,教育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继续保持全国同类城市领先水平。

        ――到2010年,市属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在校生总规模达到4万人,其中广州户籍生源在校生达2.4万人以上,占市属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60%以上;市属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在校生总规模(含民办学校)达到22万人,其中广州户籍生源在校生达12万人以上,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建设1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8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到2010年,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形成市、区(县级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职业培训网络,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达100万人次以上。全市拥有技能人才190万人,高级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

        ――到2010年,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市属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3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25%,70%的专业课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本科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8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力争达1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70%,60%的专业课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

        中期目标(2011―2015年):

        市属高等职业教育稳定发展,充实提高,形成结构合理、机制灵活、产学结合、特色突出、自主发展的与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教育质量和水平位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中等职业教育继续稳定办学规模,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和效
益,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远期目标(2016―2020年):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围绕我市2020年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以及建设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的总目标,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面建成充分满足市民终身教育需要的总量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专业门类齐全、国际合作程度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现代职业技术教育新体系,职业技术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地位,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第二章  优化布局结构

        按照集中发展与合理布局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职业技术教育布局结构,使其与产业布局相协调。适应产业结构高级化和产业布局集群化发展趋势,加大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

        一、优化布局

        (一)建设职教聚集区。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需求,通过建设与城市功能配置、产业布局协调统一的职教聚集区,适度集中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集教育、培训、实训、技能鉴定和职业教育研究等功能于一体,促进职业技术教育院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努力打造全国职业技术教育的聚集区和示范区,使其成为全省乃至华南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积极争取省的支持,配合做好职教聚集区规划选址等工作,将省的高职聚集区设在广州。

        吸引中央和省属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进驻职教聚集区。对于财政性投资易地新建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原则上需进入职教聚集区。

        建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协调推进职教聚集区建设和相关的校区资源整合。

        (二)整合校区资源。

        积极推进市属公办职业院校校区整合,除以社区教育为主的职业院校外,各职业院校校区原则上不超过2个。按照适度集中、“板块”发展的方针,鼓励职业院校在政策引导下,由主管部门将规模小、条件差等不适合办学和不符合全市布局调整原则的校区通过划转、拍卖、置换等方式筹集资金,集中资源抓好主校区建设。

        二、调整结构

        按照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的思路,进一步优化职业技术教育结构,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可持续发展。

        (一)高等职业教育。

        积极促进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指导和管理,支持在穗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调整发展。大力支持在穗中央、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建设,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协助做好发展和建设工作。

        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和办学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专业规模效应和品牌优势,确保达到国家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要求,建立分工合理的市属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加大市、区共建力度,将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将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建成以社区职业教育为主的城市学院,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多渠道合作办学,满足广州学习型城市发展需要。将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广州工业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易地建设,并加强与市属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将其建设成为工业交通运输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将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主要为我市工业产业发展服务的高等职业学院。将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建设成主要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生产服务业服务的高等职业学院。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要按照教育部设置标准,加快职业技术教育、训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在确保体育竞技特色的同时,确保通过教育部办学评估。

        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办学实力强、质量高的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成为大专层次的高级技工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加强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合作办学,选择一批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5年制(3+2)对口招生专业试点,架设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发展桥梁,打通阻碍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瓶颈”。

        (二)中等职业教育。

         在中等职业学校调整改革的基础上,根据广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对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重组、优化,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已经举办职业技术教育的区、县级市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1至2所省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地域和专业相近的原则,与区属实力较强的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合作,实现强强联合,或通过市、区共建等方式,提升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薄弱区、县级市的整体实力。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规范有序发展。

        (三)专业结构。

        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15个省级以上示范性专业,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8个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大力发展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大量需求的汽车制造与维修、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现代物流、先进制造、模具制造、信息技术、医药化工、生物技术、软件动漫等专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高级护理、轨道交通、旅游服务和物业管理等符合现代城市发展需要的新兴专业,努力改造、优化建筑工程、纺织服装、现代农业、市政园林和包装装潢等一批传统、特色专业,打破学校间的界线,对专业进行统筹优化,根据专业需求,在学校间调配设备和师资。

第三章  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灵活开放、高效有序的职业技术教育新体制,进一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活力。

        一、创新办学体制

        创新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公办职业院校经批准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与企业和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吸纳民间资本,或与国外名校合作办学。对具备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较高、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和发展潜力、能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国有企业办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可探索通过吸收社会资金参股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方式进行改制,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

        将民办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持民办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鼓励行业组织举办职业院校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技术教育。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培育以高等职业院校为龙头、以企业集团为依托、由相关职业院校联合组成的职业技术教育集团。

        积极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对外开放,鼓励外资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参与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引进优质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和先进管理经验,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国际化。

        二、创新管理机制

        (一)招生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政策适时开展本科或研究生层次职业技术教育试点,在条件好、实力强的高等院校开展技术本科教育,在技师学院建设一批3至4年制预备技师、技师试点专业,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层次。积极鼓励普通高校学生毕业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或技师学院进行技能培训,或是考入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研究生层次学习。

        进行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改革,加快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院和技师学院招生专业的衔接,高等职业学院和技师学院在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同时,要逐渐扩大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比例。鼓励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职业学校学习。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机制。

        建立健全市属职业院校接收一定比例广州户籍生源的机制,充分满足本市居民的学习需求。

        (二)教育教学管理机制。

        推进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实施弹性学制,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满足求学者就业、转岗、升学准备、更新知识、增强技能等多种需求。推进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课程衔接和学历教育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加快构建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贯通的课程体系。

        深化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建立和完善以技能水平、创新能力和就业质量为导向的符合职业技术教育规律要求的教育教学评估制度。健全职业技术教育信息共享平台。

        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德育工作,突出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就业和创业指导机制。

        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做好学生就业指导、推荐和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学生到生产、服务第一线工作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学生充分就业。设立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发展资金,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完善人事管理与分配机制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公办职业院校的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

        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选拔机制。重点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符合我市人口准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使用人才。积极从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充实实训指导教师队伍。

        在重点院校、骨干企业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机构,加强师资培养。采取经费资助等措施,选送优秀骨干教师到职业技术教育发达的国家进修培训,积极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历进修。

        (二)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对公办职业院校实施教职工收入与所聘岗位、个人工作绩效挂钩,建立总量控制、内部搞活的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导向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法保障职业院校在职和退休教师的待遇,提高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待遇。

第四章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通过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新建和扩建一批项目,从根本上改善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状况,进一步夯实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基础。

        一、推进职业院校项目建设

        根据国家、省有关职业院校建设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和实训设备设施配置标准规范,重点建设一批专业特色突出、综合实力强、与产业关联度高、发展前景好的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二、加强实训鉴定基地建设

        重点建设10个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2个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8个企业实训基地,新建1个集聚公共实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功能的高技能人才综合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和1个农民工岗前综合教育基地。积极改善设在职业院校和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基础条件,提升技能鉴定能力。

        依托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建设农民工岗前综合教育基地,强化政策法规、安全知识等职前教育。

        三、加快实训中心项目建设

        按照先进适用的原则,重点配置市属高等职业学院、技师学院和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设备装备。重点支持和促进办学条件好的民办职业院校和实力强、技术先进的企业建设实训基地。所有市属公办职业院校均要建立相应的实训中心,满足学生基本技能训练的需要。通过更新和装备一批先进适用的实训设备,进一步改善实训条件,提升受训学员实际操作能力。

第五章  推动合作交流

        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推动职业技术教育与产业发展融合,拓展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空间,发挥经济发展对职业技术教育的带动力,增强职业技术教育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

        一、推动校企合作

        大力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共建,促进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就业信息共享等多方面合作。

        职业院校要建立校企合作组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积极鼓励企业直接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制度和保障机制。

        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施企业技术能手导师制度,发挥导师对实习学生的传、帮、带作用。推行“学校即企业、课堂即车间”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零距离”实现学生到企业员工身份的转变。

        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产业的发展,积极加强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企业为高等职业院校教研提供实践平台,高等职业院校为企业技术革新提供智力支持。

        积极培育校企合作中介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校企合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推动行业合作

        依托各产业的行业协会,成立职业技术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定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系列课程标准和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标准,促进职业院校与生产企业、社会服务单位的紧密联系。

        三、推动区域和国际交流

        进一步与泛珠三角等区域加强在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教育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外合作办学,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加强师资培养、专业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合作,努力开拓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内外就业市场。

第六章  推进职业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基础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和在岗人员的创新能力。

        一、智力扶贫培训

        按现行有关规定,继续通过市财政资助方式,每年在从化、增城分别招收200名农村贫困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入读中等职业学校。从2007年秋季入学起,扩大智力扶贫覆盖面,免除广州户籍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困难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从2011年起,逐步免除广州户籍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入读职业院校的学费。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在职业院校设立扶贫奖学金,对家庭困难、综合表现好的学生进行资助。

        职业院校要完善奖励资助和勤工俭学制度,按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选学艰苦专业学生,并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完善职业技术教育扶贫机制。

        二、技能型人才培训

        各企业要强化自主培训功能和责任,建立工学结合的职工教育和培训体系,完善职工在岗和转岗培训制度,培养一大批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级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

        积极落实资助政策,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新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对应届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具有专长特殊技能的人才、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者等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帮助其成功创业。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实现劳动力的登记、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全程跟踪服务。重点抓好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实现向城镇转移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帮助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加强对外来进城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四、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完善区(县级市)、镇、村三级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制订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通过资金和政策扶持等手段,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农业类职业学校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主体作用,扩大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和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量,开展形式多样、灵活实用的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农村实用人才职业培训,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尤其是都市型农业技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和谐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成人继续教育和退役士兵培训

        充分利用以社区教育为主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以远程教育为主的广播电视大学和各级就业训练机构的资源与优势,通过自学考试、举办夜校和周末学校等形式,逐步将职业技术培训延伸到企业、街道、社区和家庭,构筑社区居民终身学习平台,提高职业转换能力及创业能力,尤其是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群的再就业能力,努力满足居民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资助符合我市安置政策的城乡退役士兵进入中、高等职业院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能力。

第七章  保障措施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一、组织领导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

        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对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健全市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领导任召集人,各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在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的统筹、指导、协调作用。

        (二)建立责任考核制。

        建立职业技术教育责任制,把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范围。

        (三)健全督导检查制。

         进一步健全职业技术教育评估督导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并接受教育督导部门和各级人大、政协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政策法规保障

        积极贯彻国家和省职业技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技能人才待遇政策。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依法依规支配办学经费、聘请教师、任命中层干部、设定教师津贴、设置学校专业和安排教学内容。

        落实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强化职业资格导向作用,全面推行“双证书”(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并落实职业技术培训补贴政策,实现政府购买职业技术教育成果的突破。加强执法监察力度,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经费投入保障

        (一)财政投入。

        加大财政对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从2007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继续不低于30%,在配套设施建设费返还用于教育的资金中,职业技术教育所占比例到2010年要达到50%以上。

        公办职业院校经费按照学校类别和现有的财政预算关系,根据学校培养广州户籍学生的数量与财政核拨经费数额挂钩的原则,以广州户籍学生为基数,实行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预算管理。

        建立职业院校效益评估机制。对办学水平高、效益好、适应广州发展的职业院校、实训中心(基地)和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其他补助资金给予优先安排。对民办职业院校,主要以政策鼓励为主。

        (二)企业投入。

        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占职工工资总额2.5%的培训经费,依法承担对职工的岗位技能教育和培训任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可统筹其中的0.5个百分点,用于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均衡发展,其余由企业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鼓励年产值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在职业院校设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或自行在企业内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实习、见习任务、培训成效显著的企业,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

        (三)其他投入。

        提高职业院校自有资金的筹措能力。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开拓培训市场,通过扩大招生和培训规模,或加强与企业合作、自己创办实业和开展社会服务,增强资金筹措能力,充分吸纳社会资金,积极推动学生宿舍、食堂等后勤服务设施社会化。

        职业院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思路,争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和接受社会捐资,广开筹资渠道。

        四、营造发展环境

        (一)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职业技术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宣扬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社会贡献,转变重学历、轻技能、鄙视职业技术教育的观念,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职业技术教育观。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和穗港澳技能大赛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作用,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影响力。

        (二)加强理论研究。

        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师学院要设立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机构,进一步发挥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的作用,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研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最新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成果、先进经验,研究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趋势,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五、规划实施

  把本规划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的部门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中,引导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有序发展。各相关部门规划及学校发展规划须与本规划衔接。

        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近期市属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市属职业院校进相关教育园区建设,加快一批支撑职业院校持续发展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主题词:教育  规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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