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历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支撑机构,局属、局管各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校历有关事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97号),我局研究制定了《2021-2022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历》(以下简称《校历》,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校历的制定和执行是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含市属、区属,公办、民办中职学校)强化纪律观念,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各举办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校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不得擅自调整学期开学、结束日期,不得擅自延长或压缩法定节假日放假日期。
二、确有客观特殊原因需调整《校历》的学校,须在2021年7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区属中职学校申请调整《校历》须报区教育局同意后,由区教育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附件:2021—2022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历.docx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杨诗璇,联系电话:2208369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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