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 > 学生服务 > 教育资助与救助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盖章事项的通知 粤教助办函〔2018〕45号

  • 发布时间:2018-08-23 01:10:36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点击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取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盖章事项的通知 粤教助办函〔2018〕45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