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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市第四批中小学政治等若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开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9-17 01:01:37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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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各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7〕5号)要求,为全面提升骨干教师核心素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我市举办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政治等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该项目由华南师范大学承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政治等学科骨干教师(含第三批上述学科延期培训的骨干教师,以下统称“第四批”),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第一次集中的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10月8日(周二)上午8:20—8:50。

报到地点:广州轰谧斯酒店(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358号)。

(二)培训安排。

1.第一阶段:集中面授10天。2019年10月8-14日,共7天;2019年12月9-11日,共3天。培训内容详见附件2。

2.第二阶段:跟岗学习10天。2019年11月4-13日。

3.第三阶段:分散研修和上示范课阶段10个月。2020年2-11月。

4.第四阶段:培训成果验收5天。2020年11月23-27日。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市财政专项支付,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区教育局或所在单位统筹解决。

四、交通和食宿安排

(一)交通安排:第一次报到请学员自行到达报到地点,路线指引详见附件3。市外跟岗由培训机构统一安排车辆。

(二)住宿安排:由华南师范大学统一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两不误”,为学员参训做好条件保障,并通知落实学员按时参训。

(二)培训机构要严格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外出培训备案、学员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1.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7〕114号)中“谁主办谁负责”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对培训内容、教学制度、教学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意识形态管理。

2.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外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教德安〔2019〕57号)“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履行报备手续,确保外出培训的安全。

3.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做好考勤登记、学员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1)学员缺勤(含请假时间)累计达该项目总学时七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参训资格,不发放结业证书;

(2)培训期间要建立学员个人档案,注重收集学员学习成果材料。学员个人档案应该包括:学员登记表、考勤表;结业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等体现学员培训成果的材料;综合考核成绩、结业鉴定;奖惩等其它有关材料;

(3)培训机构要确保如实、及时登记学员学时,由于登记不及时而影响学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由我中心予以通报。

4.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绩效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师资〔2014〕12号),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培训开始前一周内上传承诺清单和实施计划,培训开始后一周内录入学员名单,培训结束前一周内向学员发布调查问卷,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登记学时,培训结束后两周内上传项目自评、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平台,在线填写并下载《请假、更换学员申请表》,经由班主任签字确认上传后提交,再由所在单位和区教育局平台在线进行审核后报市评估中心。凡未请假或缺勤超过请假时长的,均按旷课处理,缺勤(含请假时间)累计达该项目总学时七分之一以上者,将取消参训资格。

六、其它要求

(一)请于9月27日17:00前打开此链接https://www.wjx.cn/jq/45176301.aspx或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在线参训回执。

(二)请于9月27日17:00前打开此链接https://www.wjx.top/jq/45459866.aspx或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在线学员档案。

(三)请各位学员准备好研修期间的相关行李物品及身份证原件等。

附件:

1.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政治等学科骨干教师参训学员名单

2.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政治等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安排

3.广州市第四批中小学政治等学科骨干教师参训路线指引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9月23日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赵嘉雯;电话:83489216;华南师范大学联系人:温小惠,电话:85215056、15521318225,电子邮箱:3980933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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