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培训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工作,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教材及应用服务在我市中小学校落地应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培训的通知》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培训课程包括两部分:一是通识类课程,全体教师均需报读,课程名称为《数字教材应用平台课程指南》;二是教学案例类课程,各学科教师需报读1
门与本学科相同或相似的数字化教材应用课程课例。课程总学习时长不超过2学时。
二、培训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
三、培训时间
(一)选课时间:10月25日—10月31日;
(二)收费时间:10月26日—11月4日;
(三)培训时间:11月1日到12月10日。
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课程超市,在“数字教材培训”专栏报读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培训系列课程,并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按照全员培训标准收费。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工作要求
请各区教育局和市属中小学校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站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以培养“新教师”、打造“新课堂”、创建“新课程”为目标,认真组织本区域、本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参加国家课程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全覆盖培训,争取实现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支撑校数字教材规模化应用试点区)、省信息化中心校、市智慧校园实验校教师培训覆盖面及师生账号激活率达到100%;其他区和学校要求教师培训覆盖面及师生账号激活率达到70%以上。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10月17日
(全员培训中的远程培训业务咨询:广州市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3481101;政策咨询: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83707495;技术支持服务单位热线:400009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