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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举办2019年第三期广州教育大讲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9-02 09:12:21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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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我市拟举办2019年第三期广州教育大讲坛。该项目由广州市学品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吴又存主讲《努力当学生的引路人》。

(二)兀静主讲《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做合格的人民教师》。

课程内容及专家简介详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培训地点:广东华侨中学西校区四楼礼堂(广州起义路215号)。

三、培训对象

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均可报名,计划培训200人。

请各位学员于9月9日—9月23日登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报名。报名步骤:登录账号——课程超市——全员培训——搜索“广州教育大讲坛”。课程名称:2019年第三期广州教育大讲坛。培训结束后,请各位学员及时填写调查问卷,如不及时完成的,无法进行学时登记。填写调查问卷的两种方式:

(一)扫描学员手册的问卷二维码;

(二)登录“继教网”——学习中心——2019年广州教育大讲坛——问卷调查。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含午餐费)由市财政专项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两不误”,为学员参训做好条件保障,并通知落实学员按时参训。

(二)培训机构要严格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学员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1.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7〕114号)中“谁主办谁负责”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对培训内容、教学制度、教学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意识形态管理。

2.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做好考勤登记、学员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培训机构要严格考勤,确保如实、及时登记学员学时,由于培训机构登记不及时而影响学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由培训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3.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绩效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师资〔2014〕12号),在“继教网”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培训开始前一周内上传承诺清单和实施计划,录入学员名单,培训当天向学员发布调查问卷,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登记学时,培训结束后两周内上传项目自评、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各学员接到通知后要调整工作安排,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广州教育大讲坛上午、下午都进行考勤,请各位学员提前15分钟签到。参加半天培训的学员登记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3学时,一天登记6课时。

附件:2019年第三期广州教育大讲坛简介

附件:2019年第三期广州教育大讲坛简介.docx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8月30日

(广州市学品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立,联系电话:84158847,15920166449,电子邮箱:412157394@qq.com;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关钰丰,联系电话:8370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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