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省培)工作的通知
穗教评〔2019〕14号
各区教育局,局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6号)要求,为落实好相关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及专业带头人出国(境)培训项目、师德师风专项培训项目等。
二、培训研修组织形式
2019年省级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7个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所依托的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简称“承训高校”)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以全省范围内中职学校骨干教师、校长为主要培训对象。
(一)目标任务
高端示范性研修项目以培养培训专业带头人、名教师、名校长为主,着力发挥省级培训项目的示范辐射作用,引领各地市教师培训工作共同发展,促进全省中职学校教师“双师”素质和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提升。
(二)项目内容
高端示范性研修项目包括: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项目、中职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项目、中职学校骨干校长专项培训项目、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项目、中职学校校长赴香港培训项目、专业带头人赴香港培训项目、专业带头人赴台湾培训项目、师德师风专项培训项目共8个项目。其中,中职学校校长赴香港培训项目、专业带头人赴香港和台湾研修项目需报外事部门审批,另发文通知。
(三)组织与实施模式
高端示范性研修项目由省教育厅统筹组织,各地市教育局以及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配合,面向全省遴选学员,各承训高校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取集中面授、跟岗实践、专题研究、企业实践、名校观摩和网络研修等形式开展培训。
(四)学员遴选与名额分配
请各区教育局和市属中职学校根据名额分配组织开展学员遴选工作。项目遴选指南详见附件1,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各区和市属中职学校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3。
三、承训单位及培训研修时间安排
各项目培训研修时间及具体报到事宜由承训高校另行通知。
四、报名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
各区教育局和市属中职学校要认真遴选、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如下:
1. 落实参训人选(3月19日之前完成)。各区教育局和市属中职学校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3)的安排,下达本地区(本单位)培训名额,落实参训人选。各中职学校按要求严格审核学员资格,每位学员只能选报本批培训的一个班次。
2. 学员网上报名(3月20至27日)。各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职业教育)”,按照网站具体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过程中,若所选项目已报满,参训学员可依次选择下一个开设本专业培训的项目报名,原则上一个培训班同一学校的生源不超过5人。
3. 资格审查(3月29日之前完成)。各区教育局和市属中职学校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区域(单位)职业教育教师发展实际需求,按照分配名额,通过“管理系统”审查拟选派参训教师报名资格,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
4. 资格复核和录取(3月31日之前完成)。承训高校登录“管理系统”,根据开班要求,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及培训班级调整,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并发放录取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教师,要商请有关地市教育局调换人选。
5. 参训人员调剂(4月5日之前完成)。“省项目办”登录“管理系统”,统筹协调参训人员报名工作,针对各区域(或单位)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名额调剂,并组织补报名。
6. 学员报到。参训人员按照承训高校录取通知准时参加培训。
五、培训经费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2019年“强师工程”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集中面授(含跟岗实践等)培训经费按不高于550元/天/人标准核拨,远程培训费补助按4元/人/学时的标准执行并据实结算。经费开支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教继函〔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培训研修项目经费须在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支出。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考核与学时登记
培训结束时,由各项目承训高校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承训高校颁发《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证书》,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集中面授项目阶段按照6学时/人/天进行登记,网络研修阶段学时按照各项目学员遴选指南规定的学时要求进行登记。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和市属中职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配合做好高端示范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完成教师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等任务,协调学校选派教师按时参训。要严格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强化对学员跟踪管理,把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省级培训研修学员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培训期间将严格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各位学员接到通知后调整工作安排。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加盖意见、区教育局审批并在区内调整其他教师学员参训,报我中心审核同意方可调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将作旷课处理并通报。为加强培训的管理,项目结束后我中心将汇总通报该项目的参训率、结业率等培训工作情况。
附件:1.广东省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示范性研修项目学员遴选指南
2.广东省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示范性研修项目清单
3.广东省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示范性研修项目参训名额分配表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年3月15日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关钰丰,联系电话:83707492;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职业教育)联系人:黄修建,联系电话:37626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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