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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第三批中职骨干教师承担公开课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4-29 09:43:15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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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教评〔201927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黄埔区、增城区教育局,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75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考核方案的通知》(穗教评估〔201819号)要求,参训的市级骨干教师需在培训开始后的24个月内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承担1次区级及以上公开课。为推进市级中职骨干教师做好公开课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公开课的学员

培训机构(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下同)根据《广州市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区级公开课组织工作要求》,各学科超过20的,按15%的比例和兼顾学科学段的原则推荐学员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课。广州市第三批中职骨干教师承担公开课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公开课的职责分工

(一)培训机构职责:负责派出高校理论专家1名、中职学校实践专家(或教研人员)1名,为学员上好公开课提供专业引领和指导,并于公开课的当天进行现场评价,专家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负责与各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共同协作组织好公开课,组织该学科教师进行观摩听课,为学员搭建公开课的平台,提供公开课的合适场所和设施设备,为学员出具公开课证明。

(二)学员所在学校职责:为准备公开课的学员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安排同校同科组教师共同研讨和备课;协助做好公开课当天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学员职责:接到上公开课任务后,积极与培训机构配合,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完成公开课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学员填写《广州市第三批中职骨干教师承担公开课计划表》(附件2学员姓名、单位、任教科目等信息,于510日前由所在单位提交电子材料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开课的会务事宜,并填写公开课时间、地点等信息,于520日前发送电子材料至培训机构

(二)培训机构完善《广州市第三批中职骨干教师承担公开课计划表》(附件2市级专家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于530日前将骨干教师公开课计划表报送我中心,电子料发至邮箱jjbgzedupg.com

(三)培训机构需提前向专家发出公开课邀请函。专家现场签到(见附件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和银行卡(四大行)复印件。培训机构于公开课完成后将签到表、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统一报送我中心,专家劳务费由我中心发放。

 

附件:1.广州市第三批中职骨干教师承担公开课名单

2.广州市第三批中职骨干教师承担公开课计划表

3.广州市第三批中职骨干教师承担公开课市级专家  

签到表

4.专家邀请函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19428日     

(培训机构联系人:刘炜,电话:13631306430,邮箱:157207002qq.com;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20-83489216,邮箱:jjbgzedupg.com

 请点击下载: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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