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示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2019年期满评价结果的通知
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从化、增城等七区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6〕53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办法的通知》(穗教评估〔2017〕12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2019年期满评价工作。培养期满评价工作严格按培养对象提交学习成果、区教育局评价、培养机构评价的工作程序进行。参加本次培养期满评价的有小学校长培养对象227人,中学校长培养对象166人,共393人;其中,评价结果优秀的144人,良好的243人,合格的6人(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现对培养对象期满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培养期满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反映,来电或来信请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促进工程培养对象2019年期满评价结果
广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3日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方蕴,电话:83707493,邮箱:jjb@gzedupg.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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