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 > 学校和教师服务 > 继续教育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2020年中学在职英语教师EC4+4课程远程培训开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6-17 10:11:00
  • 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育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 浏览量:-
  • T浏览字号

各区教育局,广州市铁一中学、广州市少年宫:

  根据《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2001期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举办2020年中学在职英语教师EC4+4课程项目,该项目由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承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报名该项目并审核通过的广州市中学英语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与网址

  远程培训时间:2020年6月22日-7月21日。

  培训网址:http://moodle.edinburghcollege.ac.uk(远程培训的学习说明、登录账号、操作指南将于2020年6月22日之前发送至学员邮箱,常见问题的文件将在系统开放后进行发布,请各位学员密切关注、及时查看。)

  三、培训内容与学时

  该培训项目由英国爱丁堡学院全职教师培训导师担任主要导师,并邀请学院四位讲师参与培训课程,通过远程授课,充分了解学员教学背景,提升学员的教学技巧、应用英语的能力和信心等(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按要求完成远程培训的学员,可获得继续教育180学时。

  四、培训费用

  学员的培训费由市财政专项经费列支,培训机构不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通知学员参训,统筹安排好学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两不误”,为学员参训做好条件保障。

  (二)落实《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绩效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师资〔2014〕12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教师培训机构对所承担培训项目的管理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培训内容、教学制度、教学管理、网络安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课程内容符合我国教育法律、法规要求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确保网络畅通和网络安全,为学员参训提供条件保障。做好考勤登记、学员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1.学员缺勤(含请假时间)累计达该项目总学时七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参训资格,不发放结业证书;

  2.培训期间要建立学员个人档案,注重收集学员学习成果材料。学员个人档案应该包括:学员登记表、考勤表;结业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等体现学员培训成果的材料;综合考核成绩、结业鉴定;奖惩等其它有关材料;

  3.培训机构要如实、及时登记学员学时,由于登记不及时而影响学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的,我中心将予以通报。

  (三)各学员接到通知后要按时参加远程培训,并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区教育局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我中心审批。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将作旷课处理并通报。

      附件.docx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育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姜明华,电话:020-83481357,电子邮箱:ougz_teacher2@163.com,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西路41号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麓湖校区;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育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关钰丰,电话:8370749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