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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热点问题一问一答

  • 发布时间:2023-01-06 17:58:26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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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个人如何获取账号?

  答:“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广州继教网”)教师个人的账号由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管理员负责提供。

  各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员在校管理员平台的“基础数据管理---教师管理”栏目,为教师新增账号

  二、在“广州继教网”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已注册”,怎么处理?

  答:同一个身份证只能在“广州继教网”注册一次,如系统提示“身份证已注册”,该身份证曾经在“广州继教网”注册过,请进入“教师调动”栏目,进行“教师调动申请”。调动申请,经区级培训管理员审核确认,即可调动成功。

  三、在“广州继教网”中忘记密码,怎么处理?

  答:教师个人忘记密码,可在“广州继教网”门户,进入“忘记密码”栏目,填写账号、身份证号码、注册邮箱等信息,点击找回密码按钮,“重置密码”的邮件会发至教师的邮箱,收到邮件即可重置密码。或联系本单位的继续教育管理员,登录“广州继教网”学校管理平台,在“教师管理”栏目为教师修改密码。

  四、在“广州继教网”中,忘记密码或登录时提示“账号已被锁定”等类似信息,如何处理?

  答:个人账号的密码输入错误达10次,账号会被系统锁定,请联系本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员或致电4000096930客服热线申请账号解锁。本单位管理员可进入“广州继教网”学校管理平台,在以下路径解锁:基础数据管理——教师管理——已锁定用户——取消锁定。

  五、“广州继教网”用户核心信息变更的申请方式

  答:如教师需修改身份证、姓名核心信息,可进入“广州继教网——基础信息——核心信息变更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上传后由广州市远程培训中心进行审核处理。

  六、“广州继教网”全员培训的报读和学习安排

  答:“广州继教网”一年组织两次全员培训,上半年的选课一般安排在3月,学习时间4月至6月;下半年选课一般安排在9月,学习时间10月至12月。

  七、广州市教师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如何报读当年公需科目?

  答:广州市中小学教师请登录“广州继教网”,在个人中心的课程超市报读当年度省人社部门指定的公需科目,老师任意选择1个公需科目专题,学满30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公需科目随报随读、免费选报,确定选课后,次日自动开通学习权限。

  2022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中小学教师在“广州继教网”按时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广州继教网”自动记录学时,无需学时申报。

  八、个人如何查询全员培训的成绩?

  答:每期全员培训结束,成绩登记后,教师可登录“广州继教网”个人中心——我的档案——年度学时查询,查看已获得的学时。

  九、如何打印学时证明?

  答:登录“广州继教网”个人中心——我的档案——年度验证结果,选择验证年度,平台将提供加盖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培训专用章的“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学习证明”,个人可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不是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有需要该证书的教师请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打印。

  十、教师如何在“广州继教网”进行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的个人学时申报?

  答:教师在“广州继教网”以外,通过远程、面授或其他形式获得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学时没有登记在“广州继教网”的,教师个人可在“广州继教网”进行学时申报。教师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广州继教网”“个人中心”——“我的档案”——“学时申报查询”栏目,点击“我要申报学时”按钮,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把学习证明上传。经本单位管理员及本单位负责人(校长)核对原件、初审同意,由本区的教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复审。复审通过后,教师即可获得当年的申报学时。

  十一、教师上传个人的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申报证明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教师扫描或拍照上传个人的专业科目学时申报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或拍照复印件无效,审核部门不作审核,视为无效证明。上传无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算学时。已在“广州继教网”登记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学时登记。获得境外培训机构领发的非中文证明,需同时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材料。培训证明中无明确培训时间的,需同时上传由本单位盖章的相关学时证明。

  十二、关于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安排

  答: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原规定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登记(包括校本研修和教研学时)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广州继教网”完成申报。因考虑到疫情影响,调整学时登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学校对本校教师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初审截止时间为1月13日,各区教育局、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1月17日。请各区、各校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并及时审核,确保学时验证数据按时完成对接。

  十三、“广州继教网”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学时对接

  答:“广州继教网”定期将年度学时数据交付给“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s://jsglpt.gdedu.gov.cn),由“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系统”)统一汇总学时数据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zjjyweb/,以下简称“省人社系统”)对接。学时数据完成对接后,教师即可登录“省人社系统”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均需在2022年底完成学习,公需科目学习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故我市将在2023年1月下旬完成与“省人社系统”第一次学时验证数据对接,后续于3月底完成与“省人社系统”第二次学时验证数据对接,之后将于5月中旬完成与“省人社系统”第三次学时验证数据对接。

  十四、相关咨询电话

  1.“广州继教网”客服咨询电话:4000096930;

  2.“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服务热线:4009989352;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时申报、公需课学习、证书打印等技术支持电话:020-29817536、020-2906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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