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教师2024年第一期全员培训热点问答
近日,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广州市中小学教师2401期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广州市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需完成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全员培训内容。2401期网上选课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3月31日(含补选课阶段),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培训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6月30日,公需科目选课安排待省人社厅发布公需科目课程后另行通知。
全员培训报名选课注意事项由广州市远程培训教师发展中心在“广州继教网”发布。
一、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答: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中师德师风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培训周期内(2023-2027年)应选修一门特殊教育类专业科目课程(学时不限)。其余政策要求学习课程,教师可按照自身发展需求报读。
二、“广州继教网”全员培训的报读和学习安排
答:“广州继教网”一年上线两期全员培训课程,第一期选课一般安排在3月,学习时间4月至6月;第二期选课一般安排在9月,学习时间10月至12月。每年公需科目选课学习截止时间为第二年的4月30日。
教师可根据继教网上提示的个人上一年度专业科目结转学时情况,科学合理选课。其中当年度第一期已缴费未完成学习的课程,可在第二期继续学习,无需重复选择该课程及缴费,学习完成后正常登记学时;前一年度已缴费未完成学习的课程,不可在新年度继续学习。
每年法定假期(如端午节、国庆节等长假期间),市继教网会根据工作安排关闭进行系统平台维护,远程培训中心会提前在平台发布相关提醒,请教师做好学习安排,避免错过学习时间。
三、如何打印学时证明?
答:登录“广州继教网”个人中心—我的档案—年度验证结果,选择验证年度,平台将提供加盖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培训专用章的“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学习证明”,个人可自行打印。“广州继教网”上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不是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有需要该证书的教师请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打印红色证书。
四、教师如何在“广州继教网”进行当年度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的个人学时申报?
答:教师在“广州继教网”以外,通过远程、面授或其他形式获得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学时没有登记在“广州继教网”的,在全员培训年度内,教师个人可在“广州继教网”进行学时申报。教师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广州继教网”“个人中心”—“我的档案”—“学时申报查询”栏目,点击“我要申报学时”按钮,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上传学习证明。经本校管理员及本校校长核对原件、初审同意,由本区的教师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复审。复审通过后,教师即可获得当年的申报学时。在“广州继教网”教师个人申报学时的截止时间一般为年底之前,且只能申报本年度相关学时,不支持以往年度学时的申报。
五、哪些培训项目是可以在“广州继教网”申报登记为专业科目学时的?
答: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以下学习记录可登记为专业科目学时:
1.参加“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专业科目网络课程学习;
2.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3.参加市、区、校各级教育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
4.担任培训课程培训者、网络研修工作坊或工作室主持人、网络研修助理、工作室成员等工作;
5.获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并明确给予奖励的学时;
6.参加专业对口的学历教育;
7.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企业单位进行与中小学教学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8.承担课题、论文、参与培训课程资源建设、专著等成果的创作工作;
9.其他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继续教育,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培训、心理健康证书等。
以上学时登记的具体要求,请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六、哪些培训项目是可以在“广州继教网”申报登记为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的?
答: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以下学习记录可登记为个人选修科目学时:
1.参加“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个人选修科目的网络课程学习;
2.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培训;
3.教师“学习强国”获得的年度积分,学校通过“继教网”统一申报教师个人选修科目学时;
4.参加非专业对口的学历教育;
5.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
6.其他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继续教育,按相关规定执行,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学时登记的具体要求,请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怎么申报以往年份的个人选修科目学时?
1.教师可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以下简称“省专技人员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zjjyweb/)进行个人选修学时申报,在【继续教育记录】模块中申报选修课学时,学时由所属单位进行认定。
2.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在“省专技人员平台”是无法个人申请专业科目学时。
以上申报均要求个人提交盖章培训证明,经学校和“省专业技术人员平台”审核通过后在“省专技人员平台”登记学时。
八、每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安排
答:广州市教育局每年年底会发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登记(包括校本研修和教研学时)一般必须于当年度12月31日前在“广州继教网”完成申报,各区、各校根据学时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组织教师申报并及时审核,确保学时验证数据按时完成对接。
九、“广州继教网”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学时对接
答:“广州继教网”定期将年度学时数据交付给“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教师继教网”https://jsglpt.gdedu.gov.cn),由“省教师继教网”统一汇总学时数据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人社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zjjyweb/)对接。学时数据完成对接后,教师即可登录“省人社系统”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十、关于全员培训中老师需要选择教师发展阶段才能选课学习的问题
答:我市从2023年开始,结合教师专业发展周期特点,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3.0平台上增加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的选择功能,以便精准推送课程,提高培训针对性。如未选择发展阶段的老师,请认真阅读“首页-帮助中心-新版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学员操作指引手册”,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在“教育管理干部、研训人员、专任教师”三个类别中准确选择所属类别,并在“新手、胜任、骨干、专家”四个专业发展阶段中精准定位所处发展阶段,提交发展阶段申请后即可进入选课环节。教师的专业发展阶段申请待学校管理员和校长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步培训环节。学校非任课老师(如图书管理员等,可由学校管理员在系统中设置该教师为非任课教师)、不属于学校及教研机构等单位的老师,无需对专业发展阶段进行选择,可直接进入下一步选课环节。教师在每年全员培训开始选课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更新自己的专业发展阶段,以便针对性参加培训。
十一、教师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想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却查不到自己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怎么办?
答:“广州继教网”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专技网”)完成学时对接后,教师就可以在“省专技网”查询到自己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如未查询到,先检查“省专技网”和“广州继教网”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准确,如信息不一致,会导致学时数据对接不成功。个人信息一致后,待系统定期自动更新数据后,教师可正常查询到学时数据。如以上情况还未查询到学时数据,教师可以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jsglpt.gdedu.gov.cn/login.jsp)或者关注“广东二师在线公众”,进入公众号点击“个人信息—绑定账号”按钮,进入绑定页面,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后点击【我的学时—上传学时到专技网/检测账号匹配】完成推送学时,即可推送学时至“省专技网”。
十二、教师登陆“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查看学时推送情况,显示账号不匹配、同步安排中和已同步分别表示什么意思?
答:点击【我的学时—查看详细】查看学时推送情况时,可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账号不匹配:表示本人信息在“省专技网”与“省继教网”不一致(身份证、姓名),或在“省专技网”未完善个人信息。可在相应系统核实或完善信息,并且需在本平台更新个人任意信息后,才能重新同步。
同步安排中:表示此登记学时已进入同步计划中,请耐心等待。如果超过五个自然日未通过,请点击个人首页左下角“检测账号匹配”匹配后等待自动同步。
已同步:表示已同步登记到“省专技网”平台,无需重复申报。如果已同步登记到“省专技网”平台,但不能打印证书时,可以联系“省专技网”技术支持电话。
十三、中小学教师寒、暑假研修学时如何登记?
答:从2023年开始,我市中小学教师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参加寒、暑假研修的学时数据,会由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导出,然后导入广州市继教网平台,统一纳入教师专业科目学时,教师个人无需在“继教网”申报。如教师个人申报,各区不予办理审核。
十四、中小学教师“学习强国”积分兑换个人选修学时如何登记?
答: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23〕3号)文件规定,教师通过“学习强国”获得的积分可以转换成个人选修科目学时,“学习强国”的300积分可以转换成个人选修科目1学时,每年最高登记8学时,在每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中由各学校统一完成此学时登记。
十五、全员培训咨询热线
答:涉及以上热点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详细咨询:
1.“广州继教网”客服咨询电话:4000096930;
2.“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服务热线:4009989352;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时申报、公需课学习、证书打印等技术支持电话:020-29817536、020-29064758。
4.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更多了解获取广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