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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 发布时间:2017-09-09 09:29:00
  •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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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报:初评(       复评(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20147










 

一、《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制定的。

二、本《评估方案》即为申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自评、评估、复查认定的评估标准和申报书。

三、本《评估方案》包括4部分:(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表;(三)自评报告;(四)督导评估意见。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四、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8项。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2档。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 (一)二级指标1.2、2.1、2.3、2.4、2.5、3.2、4.1、4.3、5.1、6.2、6.3、6.7、6.8、6.9等15项指标(标“★”的指标)必须有12项以上达标;(二)全部28项二级指标中,有23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

五、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对除2.1、2.4、3.1等3项指标外的25项指标进行评估,21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即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

6个班以上的非完小、教学点按完全小学的要求进行督导评估。

六、根据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应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等指标进行拆分计算,为了保证初中、小学的生均数据都达到标准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上述指标标准需要按以下公式计算:

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或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册数)

=

初中生均标准×(小学学生数÷1.1+初中学生数

小学学生数+初中学生数

被督导九年一贯制学校3项指标实际数值达到上述公式测算的标准即为达标。

七、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参照执行。

八、本《评估方案》中的 “不少于”、“不超过”、 “不低于”、“以上”等均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九、在“四、督导评估意见”中,“责任督学意见”一栏由责任督学对被督导学校填报数据是否真实、日常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等方面情况提出意见。

十、督导评估档次评定具体操作请看《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操作说明》。

十一、《评估方案》的有关数据,应统一采用省教育信息平台数据,如与省教育信息平台有关数据不符,应作详细说明。


一、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定要点

学校

自评

一、

校园、

校舍

1.1 生均校园占地面积

小学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15.3㎡,初中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19.6㎡的;地级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初中不低于10.1㎡。

 

1.2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生均校舍(不含宿舍)建筑面积小学不低于5.1㎡,初中不低于6.8㎡。

 

1.3 体育活动场地、器材

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要求。

 

 

二、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

2.1实验室(科学教室)★

初中应设有理、化、生实验室/探究室(含仪器室、准备室)。小学应设有科学教室。九年一贯制学校应设有理、化、生实验室/探究室(含仪器室、准备室)及科学教室。

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19班以下生物实验室/探究室可与化学实验室/探究室合设

 

2.2普通教室和其他功能场室

设有普通教室(含机动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馆)、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教室/远程教育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初中设)、综合实践活动室、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团(队)广播室、综合档案室、生物园、小气象站(初中设地理园)。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应当有多功能教室(兼作多媒体、音乐、美术、科学等教室)、图书室、少先队部室等。

 

2.3教育信息化水平

能接入互联网或本地城域网、广东教育视频网,各普通课室、功能场室均有网络接入点;网络多媒体普通教室占普通课室总数的50%,普通课室逐步建成网络多媒体教室;每位教师配备一台个人专用计算机(或者手持终端);百名学生教学用终端数:小学达10,初中达15;多媒体授课比例达10%。

 

2.4教学仪器设备★

教学仪器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的配备标准,每4个平行班配1套,分组实验仪器按2人1组配备;学校采用信息化等科学手段管理教学仪器设备并有效使用。

 

2.5生均图书册数★

生均图书册数小学20册以上,初中25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图书室(馆) 的图书要符合学生、教师的实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教参资料、工具书和报刊;采用信息化等管理手段有效管理并提高阅读率。

 

三、

办学规模、班额

3.1办学规模

办学规模适度,原则上小学、初级中学不超过36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54个班。

 

3.2 班额★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

 

四、

校长、教职员队伍建设

4.1师生比★

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小学师生比:城市达1:20.6;县镇、农村达1:23.3;初中师生比:城市达1:15.3;县镇、农村达1:18.1);按国家和省规定配备专职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卫生(保健)等教职员。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每班不少于1名教师。

 

4.2 校长任职资格和学历要求

正副校长均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小学的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3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

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层次或更高层次的教师任职资格,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100%。

 

4.4教师继续教育

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以上安排培训经费;教师每年应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五、

卫生安全保障、生活设施

5.1校址和周边环境★

校址校舍符合对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塌裂、暗河、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高压电线、输油(气)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校园;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2校园安全

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防工作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安全建设要求。

 

5.3 后勤保障要求

城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到B级、农村学校达到C级以上要求;能通过自来水、二次供水或自备水源,并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向学生提供卫生安全饮用水学生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寄宿生宿舍符合安全、卫生、健康标准,浴室、厕所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六、

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

6.1 管理与规范

树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有较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6.2 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常态编班★

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实行常态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法违规行为。

 

6.3 国家课程计划执行情况★

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教学计划

 

6.4学生减负要求★

安排学生作业数量和内容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不利用早、晚自习和午休等时间上课、集体辅导或考试,没有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辅导班,没有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其他辅导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6.5教学改革

教学研究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高效课堂教学,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6.6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家长、社会多方参与的学生评价机制基本形成;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采用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科学评价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状况。

 

6.7校园体育艺术活动★

制订并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正常;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艺术节。

 

6.8学生体质健康★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每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国家要求上报《标准》测试数据;《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2%以上,优良率达70%以上并逐年提高。

 

6.9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及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达到当年省定标准;建立了学校的预算管理制度且严格执行。

 

6.10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教育教学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6.11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重视家长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教育,积极发挥青少年宫、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

 

 


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表

县(市、区):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

学校地址: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学校校园网址:                     

在校学生数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随班就读学生

年级数

教学班总数

平均班额

教职员数

专任教师数

大专以上      人;

人,其中:本科以上      人;

研究生以上    人。

校园占地面积

生均占地面积

校舍建筑面积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运动场面积

田径场面积

篮球场面积

其他运动场馆面积

生均运动场面积

普通教室

科学教室

物理实验室

 ㎡

化学实验室

生物实验室

音乐教室

美术教室

计算机教室

多功能教室

体育活动室

体育器材室

卫生保健室

行政办公室

教师办公室

教工宿舍

学生宿舍

食堂

其中:教师周转宿舍

厕所

图书室

生均图书册数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万元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

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

/

教学用计算机数(或者手持终端)

教师专用计算机(或者手持终端)

百名学生教学用终端数

填表人:                         审核:                            

校长签名:                       填报时间:                   

三、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另页

四、督导评估意见

 

责任督学意见

 

 

 

 

 

 

 

 

责任督学签名:

 

                                   年    月    日

 

县评估意见

县教育督导组评估结果:达标(   )    不达标(   )

评估意见:

             (学校)经县教育督导组评估,28项二级指标中有    项指标不达标,其中,带“★”的15项指标中有    项不达标,根据评估标准,县督导结论为达标(   )/不达标(   )学校。

(非完小、教学点)经县教育督导组评估,25项二级指标中有    项指标不达标,根据评估标准,县督导结论为达标(   )/不达标(   )学校。

 

县教育督导组成员(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市复查认定意见

市教育督导组复查认定结果:达标(   )   不达标(   )

复查认定意见:

         (学校)经市复查认定督导组评估,28项二级指标中有    项指标不达标,其中,带“★”的15项指标中有    项不达标,根据评估标准,市督导结论为达标(   )/不达标(   )学校。

(非完小、教学点)经市复查认定督导组评估,25项二级指标中有    项指标不达标,根据评估标准,市督导结论为达标(   )/不达标(   )学校。

 

市教育督导组成员(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督导评估操作说明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共有6项一级指标,28项二级指标。指标评定档次操作说明如下:

1.1校园占地面积。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查阅学校用地红线图、建筑规划图、土地产权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并根据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学生人数(实地调查学生人数如有变化以实地调查的为准,下同)计算生均用地面积,符合要求的为达标。2013年9月起新建的学校,达标条件为小学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18,初中不低于23的;地级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初中不低于10.1

1.2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查阅学校建筑规划图、建筑物产权证明等资料,并根据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学生人数计算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符合要求的为达标。2013年9月起新建的学校,达标条件为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初中不低于9的。

1.3 体育活动场地。本指标需进行实地调查,评定时根据被督导学校规模相对应的标准进行评估,场地数量、面积完全达到标准要求、器材数量达到70%的,评定为达标。

2.1 实验室(科学教室)。本指标需现场查看学校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室,确无条件的学校,准备室可与仪器室合并、科学教室的设置情况,符合要求的为达标

2.2普通教室和其他功能场室。本指标需进行实地调查是否达标。

2.3教育信息化水平。本指标有5个要素,一是学校能接入互联网或本地城域网、广东教育视频网,各普通课室、功能场室均有网络接入点;二是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总课室数的50%,普通课室逐步建成网络多媒体课室;三是每位教师配备一台个人专用计算机(或者手持终端);四是百名学生教学用终端数:小学达10,初中达15;五是多媒体授课比例达10%。本指标需进行实地调查,5个要素均达到要求的评定为达标。

2.4仪器设备。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教学仪器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的配备标准,每4个平行班配1套,分组实验仪器按2人1组配备;二是学校采用信息化等科学手段管理教学仪器设备并有效使用。要素一评定时对照国家和省的教育装备的最新标准按照种类全部达到、规格基本达到、数量不低于标准配置的80%,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来衡量是否达标。本指标需进行实地调查,2个要素均达到要求的评定为达标。

2.5生均图书册数。本指标有4个要素,一是小学生均图书册数20册以上,初中25册以上;二是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三是图书室(馆) 的图书要符合学生、教师的实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教参资料、工具书和报刊;四是采用信息化等管理手段有效管理并提高阅读率。需通过实地调查和查阅学校图书档案等资料,计算出生均藏书量、每年新增图书比例等指标,是否适合适龄儿童少年阅读及符合教师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等。4个要素全部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3.1 办学规模。本指标需通过实地调查评定是否达标。

3.2 班额。本指标所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城”包括城区和镇区。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有关学生数量的文件和实地清点学生人数来评定是否达标。

4.1师生比。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小学师生比:城市达1:20.6;县镇、农村达1:23.3;初中师生比:城市达1:15.3;县镇、农村达1:18.1。师生比是指专任教师与学生之比),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每班不少于1名教师;二是按国家和省规定配备专职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卫生(保健)等教职员。上述2要素需现场查看学校教师编制文件、花名册、人员聘用资料等进行评估,2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4.2 校长任职资格和学历要求。本指标需现场查看学校正副校长任命文件、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以及培训合格证书等文件,2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4.3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本指标有2个要求:一是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层次或更高层次的教师任职资格。二是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本指标需现场查阅教师编制文件、花名册并抽查部分老师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书等文件,抽查结果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4.4教师继续教育。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以上安排培训经费;二是教师每年应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需现场访谈并查看财务有关账册、培训人员名单等文件,2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5.1校址和周边环境。本指标有3个要素,一是校址校舍符合对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塌裂、暗河、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二是没有高压电线、输油(气)管道穿越或跨越校园;三是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需要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并进行实地调查,3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5.2校园安全。本指标需要现场查看学校安防工作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安全建设要求(附后),基本达到的为达标。

5.3后勤保障要求。本指标有3个要素:一是城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到B级、农村学校达到C级以上要求,能通过自来水、二次供水或自备水源,并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向学生提供卫生安全饮用水;二是学生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三是寄宿生宿舍符合安全、卫生、健康标准,浴室、厕所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需查看有关食堂食品安全等级等证明文件、资料并进行实地调查,3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6.1 管理与规范。本指标需要查看管理制度文件并进行实地调查来评定是否达标。重点检查学校校长负责制、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各部门岗位责任制、人事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

6.2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常态编班。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二是学校实行常态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指标要根据实地调查和本指标要根据实地调查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通报等综合进行评估,2个要素都达到要求,评定为达标。

6.3国家课程计划执行情况。本指标需通过实地检查课程表和现场访谈等方法进行调查来评定是否达标。

6.4学生减负要求。本指标有5个要素,一是学校安排学生作业数量和内容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二是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三是不利用早、晚自习和午休等时间上课、集体辅导或考试;四是没有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辅导班;五是没有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其他辅导班。本指标要根据实地调查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通报等综合进行评估,5个要素都达到要求,评定为达标。

6.5教学改革。本指标需要现场查阅教学研究制度、深化教学改革等文件及实地调查等方法来评定是否达标。

6.6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本指标需通过查阅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抽查部分学生的成长记录册以及现场访谈以评定是否达标。

6.7 校园体育艺术活动。本指标有3个要素,一是制订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二是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正常;三是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艺术节。需通过查阅有关文件和现场访谈来评估。3个要素都达到要求,评定为达标。

6.8学生体质健康。本指标有3个要素,一是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每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二是按国家要求上报《标准》测试数据;三是《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2%以上,优良率达70%以上并逐年提高。需通过查阅有关制度文件和现场访谈来评估。3个要素都达到要求,评定为达标。

6.9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及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达到当年省定标准;二是建立了学校的预算管理制度且严格执行。本指标要素一需查看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拨款文件及学校财务有关账册,并根据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学生人数计算,要素二需要检查学校的预算管理制度文件和实地调查其执行情况。2个要素均符合省定标准要求,评定为达标

6.10 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本指标需通过现场调查来评定是否达标。

6.11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重视家长家庭教育指导,二是学校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实践教育。需通过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访谈来评估。2个要素都达到要求,评定为达标。

 

附: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安全建设要求

 

一、技防设施(源自《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B44/T 8342010

序 号

子系统名称

设备

重点防范部位

三级一类配置   要求

配置二类配置   要求

三类配置要求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摄像机

校园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2

校园门外100米范围内

应设

应设

宜设

3

集体宿舍楼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宜设

4

校园主要通道、周界

应设

应设

宜设

5

危险品储藏室及其主要通道

应设

宜设

宜设

6

电梯轿厢或电梯厅

应设

宜设

宜设

7

财务室

应设

宜设

宜设

8

重点实验/实训室、试卷保密室及其主要通道

应设

宜设

宜设

9

食堂膳食厅

应设

应设

宜设

10

计算机中心机房

应设

宜设

宜设

11

图书室/馆、档案室/

应设

宜设

宜设

12

体育场馆、操场内制高点和出入口

应设

宜设

宜设

13

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集中存放场所及出入口

宜设

宜设

宜设

14

监控中心

应设

宜设

宜设

15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

测器

中小学校周界围墙(栏)

应设

应设

宜设

16

财务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17

重点实验/实训室、危险品储藏室

应设

应设

宜设

18

食堂储藏间及操作间

宜设

宜设

宜设

19

配电室、锅炉房、水泵房

宜设

宜设

宜设

20

图书室/馆、档案室/馆、广播

(电视)室、计算机教室

宜设

宜设

宜设

21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

监控中心、门卫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22

校门口外附近

应设

应设

应设

23

教学楼各楼层

应设

宜设

宜设

24

电子巡查系统

巡查点

校园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宜设

25

宿舍楼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宜设

26

校园主要通道、周界

应设

应设

宜设

27

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集中存放场所

宜设

宜设

宜设

28

出入口

控制系统

门禁管理设备

校园出入口

宜设

宜设

宜设

29

计算机教室

宜设

宜设

宜设

30

重点实验/实训室、危险品储藏室

宜设

宜设

宜设

31

图书室/

宜设

宜设

宜设

注:加“﹡”的项目表示适用于幼儿园

 

省、市级管理的中小学校为一类、区县级管理的中小学校为二类、乡镇农村中小学校为三类。

二、人防(《转发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33号)

配备两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保安员证的保安员。

三、物防(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

必配:制服、防护棍、钢叉、盾牌、来访登记本、记事本

选配:响笛、对讲机、头盔、防刺衣、强光电筒、扭送绳

四、消防(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

(一)消防设施器材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要求;

(二)建设工程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三)确保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作业场地及排烟口完备;

(四)使用的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

(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六)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

(七)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符合要求;

(九)电气线路敷设合理,定期检修,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十)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十一)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

五、校车(校车条例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省规章文件要求)

运送小学生的校车必须是专用校车(符合《GB 24407-2012》),在省政府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是经过加装改造后符合《条例》和《GB7258-2012》普遍性要求的校车。

校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的实施办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员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配备随车照管人员。

建立校车档案和管理制度,对校车实施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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