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开展安全文明校园考评工作指南
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的要求,受广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委托,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负责组织专家按照《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考评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评估。考评以巡视校容校貌、查看资料、师生专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为了规范评估行为,便于评估组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评估组的组成和分工
(一)评估组的组成
评估组成员从广州市政府督学、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考核评估员库中选取,并邀请广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选取专业警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参加。每个评估组由7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5名。
(二)评估组分工
建议评估组分为2个指标组。
1.指标1组3人,负责一级指标1、2和一票否决事项的审核评价工作。分别对3-5位教师和学生进行专访。在《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表》和《广州市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上计算和填报市评分。
2.指标2组2人,负责一级指标3、4、5的审核评价工作。分别对3-5位教师和学生进行专访。并负责上网提取教师、学生、社区和家长问卷调查统计结果。记录并汇总意见和建议。分别对3-5位教师和学生进行专访。
3.其他工作:各指标组负责核对呈报书中与本指标组相关条目对应表格的内容。
二、评估组成员工作职责
(一)评估组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1.由组长全面负责评估组的评估工作,组织协调评估工作的全过程。
2.与受评学校和有关单位商定有关评估事宜,审定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根据评估要求,合理安排评估组成员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
3.利用学校的广播向师生宣传考评意见箱的设置,欢迎师生对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和考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整理对改进评估工作(包括评估方案、评估组织工作和评估操作方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汇总各成员提交的各指标组评价意见和评估组讨论的结果,撰写考评意见。
5.主持召开评估意见讨论会,组织评估组成员汇报分工条目的评价意见,集体讨论对学校的综合评价意见。
6.向受评学校口头反馈整改意见和建议。
7.负责收集和整理评估组工作资料,并在评估结束后将以下过程性材料送回市教育评估中心归档。
(1)纸质文本材料(1份)
①加盖受评学校公章的广州市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填写市评分);
②加盖受评学校公章的学校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和主管单位推荐意见;
③评估组考评意见(全体评估组成员签名);
④有关的评价工具表,如扣分说明表等。
(2)含有上述①-③项材料的电子版的光盘或优盘。
(二)评估组其他成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熟悉评估方案,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标准及其内涵,掌握评估和评分操作方法。
2.根据分工要求,完成各项有关工作。按分工条目,对照评估标准逐项查实核对,提出评分和扣分依据。每一档分值以0.5分为扣分单元,扣完为止。
3.撰写分工条目的综合评述材料,讨论后提交汇总。
4.在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分工条目要根据到达度情况,按照客观、准确的原则提出评分意见。负责撰写扣分说明,要求具体清楚,并在《评估条目扣分说明表》上签名。
5.评估组组长分配的其它工作。
三、评估主要程序和方法
(一)评估组全体成员进校评估前集中培训学习,明确评估目的要求,熟悉评估方案各项指标内涵及评分操作办法,明确工作分工。
(二)评估组全体成员登陆网址“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网”(http://www.gzedus.net)预览受评学校上传的文案和视频资料。
(三)现场听取学校自评报告、学校业务主管教育部门作推荐意见。
(四)察看校容校貌、安全设备设施等。
(五)查阅和核实学校提供的档案资料。
(六)个别专访学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学校周边附近居民。
(七)问卷调查:
根据学校规模和计算机室电脑配置情况,随机选择确定参加问卷调查的教职工名单和学生名单,原则上要求80%教职工登陆广州市校园安全管理网,完成教师问卷调查。学生要求20%的在校生人数上网完成问卷调查,小学选五、六年级的学生上网完成问卷调查。学校组织周边社区人士(含学生家长)代表30人进行问卷调查(社区人士须包括:居民代表、居委会代表、街道办代表、派出所代表、周边企事业单位代表,注意不要与家长身份重复)。问卷调查的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在评估组进场评估前完成。幼儿园不进行幼儿问卷调查。
(八)设立意见箱,收集教职员工、学生对考评工作和学校安全文明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九)各评估人员撰写分工条目的综合评述材料,交评估组组长。并对分工负责的条目,对照评估标准,参照评分操作办法进行初步的评分。
(十)评估组汇总分析情况。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经民主讨论后,确定各个条目的得分和等级,形成评估组对学校的评估意见。
(十一)反馈评估意见。由评估组长或副组长代表评估组向受评学校及业务主管部门口头反馈评估意见,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建议要重点反馈,但不反馈评估得分和评价结论。
(十二)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报送归档材料到市教育评估中心。
四、撰写《考评意见》的过程、内容和要求
(一)撰写《考评意见》的过程
1.评估的有关程序结束后,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评估组会议,各小组负责提交所负责指标条目的评价意见,重点是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经讨论形成一致意见。
2.评估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讨论的情况和各小组提交的评估意见,撰写《考评意见》。包括对学校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二)《考评意见》内容和要求:(格式详见《广州市安全文明校园考评意见表》)
1.评估工作概述,简介评估活动组织、依据、时间、人员组成、评估活动概述等。
2.主要经验、成绩与特色;对评估结论的建议。(根据评分情况对学校整体综合评价,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3.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工作的建议。对学校在安全文明工作方面存在的隐患与明显不足之处,要重点反馈。
(三)《考评意见》要客观、准确,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下。要反映受评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四)评估组人员对《考评意见》的内容或某些条目的评分有分歧意见时,组长可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但应把分歧意见在《考评意见表》上做出说明。
(五)评估组全体人员要在《考评意见表》上签名。
五、评估工作的调控
(一)坚持标准
各项指标的权重分是价值判断的尺度,是衡量学校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方面水平高低的准绳,要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操作办法,进行查实、核对和评分。
(二)把握原则
要站在学校所处社区的整体角度,系统地审视学校安全文明的创建工作和成效,而不是仅从学校的角度来考察学校在安全文明创建方面的工作和成效。既要关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这个“点”,更要关注学校所在社区的综合防治工作的“面”;“点”、“面”结合,重点在“面”。
(三)规范流程
评估要坚持组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既分工又合作。评估前不仅要认真学习评估指标标准要求,而且要认真预览学校上传的方案和视频资料,力求做到在进校现场评估时已经对学校的创建工作有所了解;评估过程中要与其他组员及时沟通信息,认真核查指标的到达度,综合分析时评估组全体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共同商议;要注意进行纵横比较,防止把握标准时松时紧。
(四)调控心理
要秉公办事,以对学校负责、对上级负责的态度参加评估工作,要注意防止和纠正先入为主、以偏概全、求全责备、类群心理、从众心理、参照效应、时间差效应等心理偏差。
(五)遵守纪律
1.要保证出席并按规定的时间报到,非特殊原因不要请假,以保证评估工作的全面、连贯。
2.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受评学校和个人泄露评估组内部讨论的意见、评分和等级,也不得传播在评估中了解到学校某些个人的隐私及可能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论。
3.要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不受人为因素影响,不做可能影响评估声誉和公正评估的任何事情。
4.评估组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5.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评估中做到从严从简。评估组长对本组人员的廉洁自律负总责,评估组所有成员要自觉执行上级有关廉洁自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