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补充中小学高级评委库专家的通知
穗教评委办〔2019〕4号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以下简称评委库)专家年龄趋向老化,难以满足我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3〕101号)精神,我办急需补充一批师德高尚、专业技术水平高、业绩突出、原则性强的中青年专家进入评委库。为做好评委库人选的推荐遴选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委员的入选条件
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专业高级教师资格3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精神,政府公务员、行政管理人员、人事干部等不得进入评委库。入库评委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能严格按照有关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二、评委库委员的入选程序
(一)网上填报信息。
申请人须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入库申请,步骤如下: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职称评审”——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注册(如未注册过)——登陆(须先输入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职称业务申报——评委会委员业务——委员入库申请——进入后——入库申请(选择广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委会)——填报基本信息(担任学科组长等学术职务的请务必填写)——完成至返回——送审(提交单位审核)。在线填报中如遇信息技术问题,请咨询83550096。
(二)网上审批流程。
法人单位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市教育局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市人社局评价中心审核→市人社局专技处核准→评委完成培训考核→评委入库。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和市直属有关单位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严格按照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入选程序认真组织推荐,注意选择教学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从事学校优势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目前已在评委库的委员,无须重新进行推荐;曾经申请但尚未入库的须更新信息后再次提交材料。
(二)材料要求。
1.填写《广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1)。
2.填写广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委会(拟任)专业(学科)委员入库汇总表(见附件2) 。
(三)附件1、附件2材料的电子版统一由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发送至邮箱(1036639778 @qq.com),截止时间:6月28日。
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广州市(区或单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委会(拟任)专业(学科)委员入库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何文革,联系电话8349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