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示方式,推进教师诚信建设
近年来,我局积极探索依托信息化手段完善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公示等方式,进一步落实教师职称“双公示”制度,职称申报投诉量大幅下降。一是探索直接开放系统进行网上评前公示。为解决传统评前书面材料公示与网上材料一致性问题,使公示材料更加阳光透明,申报材料统一在“职称申报与管理系统”上对本校全体教师进行公示,有单位变更的须在历任单位同步进行网上公示,提交的补正材料须再次网上公示。二是加强评后公示管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教育局公网上公示,同步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谁签名,谁负责”制度,严肃处理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三是加强市、区、校三级联动。市级部门根据公示留痕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区级部门对所管辖学校公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公示执行到位,对弄虚作假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推动教师诚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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