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州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第二批)
经广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下列教师拟取得高级职称,现予公示。
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人事职改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受理部门:广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职称评审部
联系人:龙新潮、蒋凯 联系电话:83495159、 83493723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302室
邮政编码:510095
附件:经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及中学综合实践).doc
广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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