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流程指引

  • 发布时间:2023-07-26 17:56:15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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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广州市教育局颁发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因遗失或损毁影响使用的,可向我办提出补办申请。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流程说明如下。

  一、填写申请表

  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可选择现场提交邮寄的方式提交材料。

  1.现场提交。携带《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3张大一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在工作时间到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申请办理;

  2.邮寄。将《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张大一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邮寄至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为确认持证人本人办理,需持证人本人手持身份证拍照(照片需清晰看到持证人与身份证信息),将照片发送至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专用邮箱。

  注: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教师资格证件补办

  邮件内容除规定需要上传的照片外,还需写明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一横路16号之二303

  电话:020-83494295  邮箱:gzjszg@163.com

  三、领取证书

  选择自取方式的,自办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

  选择邮寄方式的,证书制作完成后统一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

  教师资格证书发证机关为广州市各区教育局的,持证人可向各区教育局申请补发换发,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附件2:广州市及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doc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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