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报名及材料审核阶段(10月8日至10月29日)
(一)网上报名(10月8日10时至18日17时)。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报名并取得报名号。
(二)现场确认(10月9日至19日)。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不需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以申请人在“穗好办”APP上传材料、认定机构后台审核的方式代替。申请人提前准备好认定相关材料,及时下载“穗好办”APP,按流程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三)医院体检(10月9日至20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指定医院上报区认定机构。
特别提示:1. 申请人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后,尽快在“穗好办”APP上传材料并及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材料不齐全或没有体检结果,其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在“穗好办”APP提交材料与到各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没有先后顺序,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安排。申请人材料上传成功、到指定医院体检后,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及“穗好办”APP审核状态(审核状态说明详见附件)。
(四)初审(10月9日至22日)。各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收到区指定医院报送的申请人体检结果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定材料和体检结果)进行审核。
1.如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包括申请材料及体检结果),在“穗好办”APP上审核状态为“材料补正”(由系统推送《教育行政许可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补正时限为两天),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状态为“确认未通过”并推送材料补正信息提示,收到提示信息后,请申请人及时进行材料补正。
2.如材料审核无误(包括申请材料及体检结果),在“穗好办”APP上审核状态为“预审通过”,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五)复审(10月22日至29日)。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联合公安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无犯罪嫌疑信息核查,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复审。
1.对认定材料预审通过但存在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违法犯罪嫌疑信息记录的申请人,“穗好办”APP上审核状态变更为 “预审不通过”,并由系统推送《教育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状态变更为“确认未通过”。
2.对认定材料预审通过且无违法犯罪嫌疑信息记录的申请人,则在“穗好办”APP上审核状态为 “预审通过”,并由系统推送《教育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同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二、认定终审及证书发放
(一)认定终审(10月29日至11月12日)。
通过认定终审,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状态为“认定通过”,“穗好办”APP系统后台对申请人推送“您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已审批通过,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为:2021440034200XXXX”(后四位为证书顺序号)。
(二)证书发放(11月12日至11月30日)。各认定办完成审核工作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布领证公告。
三、咨询电话
申请人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所申报认定机构的咨询电话。
附件:中国教师资格网及“穗好办”APP审核状态说明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审核状态说明:
“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还没有完成现场确认。
“确认未通过”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待认定审批”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
“认定通过”是指经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认定未通过”是指经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
二、“穗好办”APP审核状态说明:
“待审核”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已在“穗好办”APP提交材料,但认定办未进行审核。
“预审通过”是指认定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体检结果进行了审核,且均为合格。
“材料补正”是指认定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申请人在具体时间之内进行补正。
“预审不通过”是指认定办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因申请人个人原因没有及时对材料进行补正,没有体检结果或存在违法犯罪嫌疑信息,不符合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