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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在“穗好办”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2021年下半年版)

  • 发布时间:2021-10-07 15:14:48
  • 来源: 广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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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请人: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采用“零现场”方式,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需在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申请人应尽早进行网上报名,以免影响后续的认定审核。

 

  一、“穗好办”APP提交材料时间

  2021年下半年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穗好办”APP提交材料时间为10月9日—10月19日;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报名认定。

  二、“穗好办”APP操作流程

  (一)下载“穗好办”APP,手机验证登录。

 

 

  (二) 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办事”按钮,进入“劳动就业”专区,点击“更多”进入“教师资格认定”。

  或者直接在首页搜索栏搜索“教师资格认定”。

 

 

  (三)阅读办理须知,点击“开始办理”。

 

  (四)选择认定类别,按要求上传认定材料。

  1.按广州市户籍人员和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类别选择认定入口并点击进入;

  2.按户籍选择后,再按“全日制师范毕业生(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和“国考合格人员及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与免试认定”的类别选择入口并点击进入;并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认定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3.材料(包括认定材料、体检结果、有无犯罪嫌疑信息核查)审核时间为10月9日至29日,请上传成功的申请及时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和“穗好办”APP预审状态,如有材料不符合的情况请及时根据提示进行补正。

 

  三、注意事项

  (一)“穗好办”APP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大于190KB。

  (二)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与“穗好办”APP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3.3cm×4.8cm)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B)。申请人无需提交实体照片,电子照片将由市认定办统一晒洗,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请务必重视,如因照片不合格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或后期电子证照制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材料提交选择区域”、“学校所属区域”等的选择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的“确认点”一致。

  (四)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均应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五)更多中小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官网—首页—业务—资格认定”(https://jyj.gz.gov.cn/yw2/xxhjsfw/zgrd/content/post_7805215.html)或“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请拨打所申报的区认定办电话进行咨询。

序号

机构名称

电话

序号

机构名称

电话

1

广州市教育局

83494295

7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61877385

2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81932883

8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84641609

3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87652866

87653030

9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36898895

4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89617235

89185320

10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34683336

5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87583971

11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82628689

6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31529665

86371568

12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37932573

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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